为推动高职院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本科高校加快退出高职教育。从2014年起,重点建设高校除特殊需求外不再安排高职教育招生计划。2013年起,已有4届本科毕业生的一般本科高校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调减高职招生计划,其他本科高校逐年压缩高职教育招生计划。本科高校除农林、医药卫生等特殊专业外,不再招收成人专科学生。
同时,提高高职来自中职的生源比例。从2013年起,由高职院校组织“中期选拔”,从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中选拔部分学生进入高职学习;扩大中职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就读高职院校试点范围,加强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农林牧渔等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的培养。
该《意见》的最大亮点在于对高职招生办法的改革。从2013年起,改变5年制高职由省统一划定录取线的办法,由高职院校根据不同地区生源情况,和区/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录取线,并自主确定生源计划和招生专业。支持高职院校与省内外中职学校联合举办5年制高职教育,自主确定生源计划和招生专业。允许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或社会人员,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指导和组织下,单独组织考试招收成人专科学生。支持高职院校在工业园区、开发区或大中型企业举办分校、教学点和培训中心。对于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职院校,在招生时可开展注册入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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