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教育家不够用
学校“产出”掌握基础知识的学生,可是学生拥有基础知识的质量难以考核,因此,评价学生考核质量的教育专家系统不可或缺。
孔夫子早在2000年前就专门“游教”办学。传统教育家一面“生产”可以教学生的知识,一面又“评价”学生掌握知识的质量。这样一个“自产自评”的专家系统,靠什么保证可靠性呢?
孔夫子是被尊为"圣人"的。我们不妨有理由相信,他一定非常爱惜自己的名声,能够自律,决不会将考核学生的“评价权”廉价地出售,也不会因为控制了“评价标准”就轻而易举地减少教育努力的付出。
但是,靠圣人办学的规模总是非常小的。等到教育成为普遍的“行业”,就需要教育专家系统发生更复杂的分工,演化出种种机制来分担考核学生质量的费用,减少考核出错。
专家系统考核学生质量
一个教育专家系统其实是蛮复杂的。有多少“有关方面”参与考核学生质量之事?教师,学校,政府教育行政机关,社会舆论,以及聘用学生的“用人单位”。即便这样一个“多环节”的专家系统仍然远远不足以应付局面,实际上还需要许多其他“看不见”的组织和机制来支援。
防止教师出错的机制会出错
第一环节是教师。老师的功能可不是单单教书,而且要负责考核学生。教育的一项有趣性质,就是“教的”与“学到的”不是一回事。
自古以来,同级同科的学生,不会因为缴纳了同样的学费,用了同样的课本,上同一位老师的课,就“学到了”同样的知识。学生个人的努力、勤奋、悟性和灵气,对于知识资本的积累从来有着重要的、甚至决定性的影响。所以,老师光“教书”不行,还要负责为学生“打分”。老师因此成为考核学生质量的第一颗“定盘的星”。
不过,教师的考核是可能“出错”的。
专业水平不够,自己肚子里的那杆秤就是错的,拿来量学生,怎么能不出错?
另外一种情况,多交腊肉的学生,错了也是对;少交的再对也是错。那就是在职业道德方面出错了。
为了防止老师的考核出错,有许多传统的机制。比如,“老师资格”的获得,要通过竞争性的考试;各种专业教师协会,提供“同行评议”;同学、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于老师的操守,有非正式的“口碑”和正式的评价机制,等等。
但是,这些都是辅助性的措施。
当年北大校长蔡元培,要是完全靠“评议”来选北大教授,怕无缘取得“兼容并包”、广召天下怪才的成就吧?靠同学或舆论来评老师,也不一定靠得住。慧眼不识英雄的事情,是可能发生的。像1991年香港大学的学生们把张五常“选”为“最劣教授”的事情,难道不是一个教训?
教师人力资本的产权是基础
另外一面,一位教师是不是很好地履行考核责任,也是很难加以识别的。但是,教师“打分数”“下评语”的大权在握,什么人有资格使用这个“权”,有什么激励机制和制衡机制防止老师考核出错。这一套问题,丝毫不易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
比较“经济性”的问题是,要较高的老师考核质量,首先要较高的教师质量。为此,至少要给教师的质量定一个合适的价吧?谢泳在他那篇《过去的教授》的出色文章里引证,梅贻琦时代的清华教授,月收入300?400元,最高500元还加一幢新住宅,讲师120?200元,助教80?140元,一般职员30?100元,工人9?25元。
我想当年的梅贻琦不会没有预算的压力,他开出来这个价,总是觉得非如此不能聘到一流人才来清华任教。有了这个价码,当清华教授的竞争才能达到一定激烈的程度:没有当上教授的,争而当之的经济意义明了;当上教授的,一旦被发现出错的经济代价也一目了然。
我的看法,无论几百元,给教授的薪水里都应该包含了教授考核学生质量这样非常难以监督的工作努力的市值。基础是什么呢?就是教师个人的人力资本(包括名声)的产权得到充分承认,而教师人力资本的产权是学校聘请教师合约的一个基础。
凭“良心”不如靠制度
要是教师人力资本的产权残缺严重,知识不值钱,名声不值钱,那么这位教师履行考学生质量的职责就只好凭“良心”了。但是,当一个社会形成这样的风气,宁愿把资源花费在贿赂考官、而不愿用来提高教师所得的时候,教师要维持"良心"的代价是不是也太大了一点?这种情形下,考核学生质量的教师环节,从制度来分析就靠不住了。
有关报道中讲的那位监考先生眼看大量考场作弊不闻不问,甚至参与策划并提供方便和保护。人们当然应该谴责这位监考先生的失责和败德。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也应该问一问:我们这个社会有没有为监考先生们的不失责不败德付出一份相应的费用?
学校品牌确保考核质量
教师环节“失守”,考核学生质量的责任就向学校转移。学校,应该是防止老师考核出错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我想过学校制普行天下、而“教师个体户”在古今中外都没有经得住“生存检验”的原因。我的理解,除了其他方面的规模效果之外,“防止个别教师考核出错”,应该是学校制度胜出的主要原因。
这里的学校,就相当于市场里的企业。聘任什么样的教师、怎样组织教学、如何激励并监督教师行为、校正教师可能的考核出错,都是学校的责任。自古以来,学校讲究牌子可不是没有道理的。学校品牌的主要市值,是保证对学生的考核出错最小,从而节约社会挑选学生的信息成本。
学校本位培植长期传统
悖论在于,学校发出不实文凭和假成绩,在短期内可以提高高考率、就业率甚至“出售文凭和成绩单的所得”。只有从长期看,才可能对学校的名声产生坏的影响。这里所谓的长期,就是不实文凭和假成绩被发现的期限。
由于基础知识的质量识别非常困难,学校培养的人才究竟是不是实至名归,那是要经过多少年以后才能被市场“看”明白。“百年树人”是有道理的。否则天下名校中最负盛名者,为什么不足百年的几乎没有?这就是说,教育品牌的形成比起一般商品的品牌,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学校必须有足够的动力关心其长期名声,才能顶住增发不实文凭和假成绩等等短期获利的诱惑。
但是,学校为什么要关心长期名望?想来想去,“学校本位”是一个基础。也就是说好学校像一家好公司一样,必须是一个长期的合约,通过长期行为才能积累声誉、培养传统。
如果学校本位体制被打破,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学校代理人的产生基于行政官僚的任命,谁有足够的动力来对“学校”的长期行为负责?相反,学校代理人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牟取当期收益,不是更为顺理成章吗?
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问题是重建学校本位。我的记忆里,上一届人代会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学校本位”问题,如同20年前经济学家蒋一韦呼吁“企业本位”一样。问题是,有谁在听吗?
政府教育行政机关靠不住
学校“失守”,那就由“管学校”的政府教育行政机关来负责考核学生质量吧。事实上,现在各地报道的考场作弊和其他环节的丑闻,恰恰多发生在教育行政机关直接管辖的范围内(考场一般由教育行政机关直接管理)。
我是到了北大任教,才知道连北京大学的学生文凭也是要盖了国家教委的官印才算“正式”这回子事的。可是,国家教委怎么可能考核北大的学生呢?教委的公务员们就是全心全意,也不懂那么多专业;就是懂全部专业,也忙活不过来。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事权分离”:所有教育事务的审批权力集中在教育行政部门,但“具体事情”还是要学校和教师来做。这是最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了。所不同的是,国有教育体制的“亏损”不是反映在财务帐面上,而集中反映在教育质量,反映在学校名牌、教职和文凭的贬值。无论如何,指望由“学官”来解决考核学生质量的难题,靠不住的。
用人单位依靠学校和教师
那么,考核学生质量的重任就全部落到“用人单位”一方的肩上。用人单位对于所要用的专门人力资本,具有更多的专家经验。但是,对于支撑应用专门知识的一般性知识或全面性的素质,用人单位的专家经验就不一定够用。因此,在一个成熟的知识市场里,学校教师的专家经验和用人单位的专家经验,在识别学生质量时是分工合作的。
IBM到名校去挑尖子学生,然后再通过公司的培训和考核。到了我们这里,“上游生产过程”在考核学生质量方面的节节败退,用人单位就十分吃紧啦。学校“文凭”和成绩单不能提供可靠的识别功能。要挑选能力更强的学生,就只好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几乎全部的信息费用了。
现在办学机构要筹经费,希望公司商号解囊协助,不能如意,以为问题在于中国缺乏对于教育捐款的免税制度。我的看法,问题没有如此简单。哈佛大学每年得到的巨额赠款,其中一部分就是用来保持哈佛名声的。你要问哈佛的名声对捐款者有何用?我想至少其中一个用途是,用人单位可以节省挑选学生的成本。
“公家”单位的人事政策有责任
当然,“用人单位”究竟是不是真正要挑能力更强的人?我的看法,大量“公家的”地方并不真正在意选用人的本事。比较听话一点,报上去“好看”一点,是不是关系户以及能不能搞关系,可能占据更大的权重。此等劣质需求,日复一日刺激劣质供给。
举国泛滥的“滥用文凭”潮流,公家“用人单位”的人事政策恐怕要负相当责任。报载前江西省副省长、因为贪污被枪毙的那位胡长青生前雇人购买了伪造的假文凭,不知道那张“文凭”对于他走上高位起过什么作用。胡某就地正法已经多日,到现在也没有看到谁对这样的臭事负责。作弊可以“中举”,假文凭可以谋职,苦读寒窗的岂不是都成了傻瓜?
治本之策是政府“退出”和界定产权
好了。考核学生质量的专家系统的可靠性,现在差不多就剩下两个支撑点。其一,那些受到市场竞争压力要对挑选人才承担最后责任的“用人单位”,希望挑选到真正能力强的学生,并为此承担考核费用。其二,残存的好的学校传统和教师的“良心”。但是,靠这两点是否敌得过假文凭泛滥之潮流?看来蛮困难的。
特别的困难是:用人单位面对的是毕业的研究生或大学生,而大量中间环节的学生质量考核,特别是中考、大考这样被看作“一考定终身”的环节,用人单位的作用就不管用了。因此,高考考场里发生的问题,不是“严加监管”就可以解决的。好比把树砍了,把草皮也挖光了,水土流失一旦发生,只靠修坝就不一定管用了。
治本之策是,政府退出直接的学生考核过程,把精力集中到界定学校本位和教师产权,同时开放办学的市场竞争。无论如何,考试作弊、真文凭贬值而假文凭泛滥的地方,就是GNP每年翻番也不好自称现代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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