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首批试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7所市属高校名单,包括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杉达学院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5所市属本科院校、1所高职专科院校和1所民办高校。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旨在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这是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战略任务,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上海地方高校中实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章程建设:明确学校与政府的权利义务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块重要内容就是高校的章程建设。“大学章程,是大学现代制度的文本载体。它对于一所大学的意义,就像宪法对于一个国家的意义一样。”昨天下午,申城一所高校的校长告诉记者,大学的章程,要确定一所大学的性质、发展理念、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大学管理规则等等内容。
按照试点要求,章程要明确学校与政府之间的权利义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稳步推进学校“去行政化”改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38条也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高校去行政化,已经提了很多年,但如何真正去除,恐怕还是要依靠制度。”上述不愿具名的校长说,高校“去行政化”,其实有三个层面的含义:首先是减少行政部门对高校的干预,这需要解决高校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其次是去除高校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第三是去除高校内部行政部门对教学和学术的干预。“大学章程,对这些要做出明确的规定。”
据介绍,到2015年底,教育部及中央部门所属的高校,要分批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目前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学校已经公布了自己学校章程。今年9月2日,新修订的《华东师范大学章程》也对外公布。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是此次纳入试点的唯一一所高职类专科院校。昨天下午,该校校长陈斌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章程是一所大学的根本性文件,用以保证大学的管理制度得以延续,不因为校长的更换而随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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