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是以学分计量学生学习量的教学管理制度。现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并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学分制是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的产物。美国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认为人的能力、素质等圾差异,不能按同一僵硬的模式培养,主张扩大课程科目,允许学生有充分的选择范围,安排自己的学习专业和课程。选课制蓬勃兴起遇到的新问题是如何计算学生毕业取得学位所必须完成的学习量,于是学分制应运而生。学分制1872年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之后逐步推广完善。通常意义中的学分制与学年制相比有以下牲:
(1)学习时限的灵活性。它参考学历教育所要求的年限,但不受年限的严格限制,学生可以充先修满学分,提前毕业;也可滞后一定时间毕业。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看,有效地、因人而异地分配受教育时间,能降低产品的成本,提高教育的效率,这对个人和社会都有利的。
(2)学习内容的选择性。它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学生选择自己认为必要而且感兴趣的课程和专业,这是它的精髓。没有选修权的“学分制”不能认为是学分制。
(3)课程考察的变通性。对于学生修读的课程,如果考试不及格,均可重修考或另选另考,直到及格取得等值学分为止。这种允许受教育者在一定限度内根据自身的发展进行自我调整的做法,既体现了对学分的重视,又有利于学生形成适应社会需要的才能。
(4)培养过程的指导性。学分制为学生独立自由地安排学习、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及主动性和创造性,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但由于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对独立的设计符合社会要求的我目标模式比较模糊,实现目标的学习方案也难以进行优化选择。所以,配合学分制要设立指导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学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以最早实行学分制的哈佛大学为例,经历了自由选修、限制选修、“全面发展的要素结构制”等几个阶段。“专业领域”要求学习的课程、学习期限及每学期应修读的课程门数均有比较严格的规定。
总的看,目前美国大多数高等学校实行通才教育,在教学管理制度上采用灵活性圈套的学分制,在学习年限、选择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学习自由的思想。管理方式、课程设置、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差异较大,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和规定,个别专业性强制学校并不实行学分制(例如西点军校)。为本科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科学校、专门学校四种。仍是学年制基础上的学分制。这是因为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在美国教育使节团的帮助下,曾经全盘学习美国的做法,不久日本发现,全套照搬美国的做法并不适合日本国情,尤其是日本传统思想(高度集权)对高等教育影响较大,所以,最终不象美国大学那样实行全面、开放的学分制,而实行了兼收并蓄的学年学分制模式。表现在规定过细,管理过死,缺少灵活性,尤其是优秀学生难以脱颖而出。近年,日本政府和大学生正针对这些问题着手进行改革。分主修课、辅导课和选修课。1978年,教育部提出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试行学分制,至80年代中期,多数重点大学都衽学年学分制,而一些规模较小的学院及专科学校仍然采用学年制管理。
(1)试行弹性学制。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也可中途停学一段时间,延期毕业。
(2)加强基础教育,拓宽大专业口径,按专业大类招生和培养。国家公布了新修订的本科专业目录,为高校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和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分制创造了条件。
(3)减少课内总学时,增加选修课比重,扩大学生自由选修的权力。学校四年教学计划课内总学时已调减至2500学时左右,任选取课比重在10%以上。
(4)为更多的学生创造条件,使其可以选修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学生不能任意转专业的缺陷,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多数学校仍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在选择专业、选修课程上局限性还很大,少数学校改革幅度较大,实行了“四自主”、加权学分制、计划学分制、复合学分制、二年实行学分制。但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各校在逐步加大学分制的灵活性;二是学分制完善与高教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培养模式、学籍管理、就业制度等紧密相关,是系统工程,在学分制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必须要考虑这一系统的各个要素的综合作用。
学分制一百多年的发展变化是一个波浪式前进的历程,都在其内涵和形式上进行调整,以使之与本国国情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完全学分制”和“彻底学分制”,学分制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结果。也不能笼统地讲哪一种模式的学分制最好,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讲,适合本国国情的模式就是最佳的选择。
美国基本属于全方位开放型学分制,中国和日本同属学年学分制。这两种不同的模式各有优缺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与美国、日本在教育改革上呈现出一些共同的特点和趋向,在学分制的形式上有趋于同一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有该有选择地吸收和借鉴别国的经验,千万不要盲目地全盘照搬他人过去的做法。
学分制产生和发展适应了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及社会进眯的需要。一般地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时期,学分制比学年制在教育管理上和人才培养过程中有更多的优越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高等学校都要“一刀切”推行学分制。一般地讲有两类学校不宜实行学分制:一是以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为主,行业针对性强的专科(或高等职业学校)或军事学校;二是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管理水平较低的学校。不实行学分制也可开设选修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扩大学生知识面。可以预见“学年制+选修课”的模式将会在我国长期存在。
推行学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诸多因素,其中学校内部的条件和社会外部条件是实行学分制的前提。条件变化一个渐进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学分制的完善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学分制孤军突破是很难的。因此,完善学分制宜采用分阶段实施的方案,循序渐进,切忌不顾条件一哄而起或按同一模式推行学分制。
对于许多高校来讲,完善学分制根本问题不在于学分的计算,不在于作为教学管理操作程序的设计,而在于对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等深层问题的重新审视。培养模式决定了学分制的形式,培养模式决定了学分制的形式,培养模式“通”的程度,决定了学分制“活”的程度,要使我国学分制更灵活,首先应该研究培养模式的转变。因此,根据我国的现状,当前完善学分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优化培养计划,为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分制创造条件。对一般本科教育而言,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通识教育,重视基本素质的提高(不同类型的学校应有所区别);要进一步减少课内总学时,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自由学习时间;减少必修课比重,适当加入选修课比重。
(2)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调动学生积极性。要放宽转专业和转学的限制,最终目标要使每一个学生都可以比较自由地转专业,要面向绝大多数学生实行双专业、辅修专业制度;完善选课制,改革排课方法,便学生在时间和空间上能真正实现比较自由的选课;要进一步扩大免听、免修的范围,放松过程管理,重视目标管理;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可以缩短也可延长,随着后勤管理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弹性幅度可逐步增大。
(3)改革目前许多学校以学生补考门次为标准的学位授予方法,综合美国、日本学位授予的特点,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采用“总学分+学位课程学分绩点”的方法。即总学分要达到要求,学位课(专业的主干课程)的学分绩点(成绩)也要较高才能授予学位。这样既可保证学位质量,又可体现因人而异的学分制教学思想。
(2)采用学分互换制。不仅就鼓励同类型高等学校互相承认学分,而且应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教育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更加灵活的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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