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县从建立帮困扶弱机制着手,实行承诺制,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实现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无流生,高中段普及率达90.25%的教育水平,确保了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许。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建立帮困扶弱机制。该县先后制定了山区平原百校结对帮扶制度,教委领导、中层干部联系山区薄弱学校制度,实行了公办学校外来民工子女优惠入学的政策,建立了山区教育基金、山区教师医疗垫支基金等。
实行承诺制。从去年起,该县教委向全县作出“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没有一个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等3项承诺,并为此规定:凡户籍在本县的父母双亡的在校小学、初中的学生和在园幼儿杂费全免,县教委资助每生每年初中生1500元,小学生1000元,幼儿800元。凡本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济的家庭中有子女在校读书的,学校免收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校服费,减半收取县内公办高中段的学杂费。同时,全县各学校在学(杂)费收入和自费生培养费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设立助学、奖学基金,专项用于困难学生补助和优秀学生奖励。
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一是建立山区教育工程,实施教育基金,专项用于奖励和补助山区师生;二是实施资助贫困学生工程,减免补助贫困学生;三是开展勤工俭学活动,让更多的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获取一定的助学经费。(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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