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消息:安丘市白芬子镇后相戈村8岁女童张晓娟,在去年11月服下老师发给的碘油丸后死亡。昨天,记者从安丘市检察院起诉科获悉,发放碘油丸的防疫站工作人员王某涉嫌刑事犯罪将被提起公诉。
2001年11月2日下午,8岁的女孩张晓娟放学回家,看电视时突然叫肚子痛、胸痛,随即呕吐。孩子说下午吃了老师发给的碘油丸,送往医院后,次日0时30分死亡。关于孩子的死因,张晓娟的父亲张柯富认为完全是相关部门“不按服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强制学生服用碘油丸造成的”,并告诉记者,“碘油丸的服用说明上注明了许多注意事项,但是没人给孩子交代这些,而且‘碘油丸应当根据病人缺碘情况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宜半年服用一次’,但是孩子在去年9月17日刚服过一次”。记者见到了去年9月发放碘油丸的张某写的证词,“每人分2粒,每粒1·5元……”张父说,“就是去年9月份这批药没卖净才又给孩子们补发了这次的碘油丸。”白芬子镇教委谢主任告诉记者,碘油丸是防疫部门安排给孩子服用的,本来是好事,镇教委才给予了配合,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记者看到了一些家长写的书面证词,证明当时有好几个学生在11月2日下午服用碘油丸后出现相同中毒症状。
为了给女儿讨个说法,张柯富在学校、防疫站、卫生局、尸检单位、政法等部门之间来回奔走,身心俱疲之际,终于在1月初看到了鉴定结论。安丘市卫生局的鉴定书上说,张晓娟“死亡原因是在具有特异体质的基础上,服碘油丸后引起碘过敏导致喉头水肿窒息和呼吸衰竭死亡”。
安丘市检察院起诉科王振国科长告诉记者,“此事早已立案,我已经签发了对嫌疑人王某(防疫站工作人员)的起诉书,将在这一两天内送到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山东省单县曾发生过学生服碘丸群体中毒事件,但致死事件还不曾听说。8岁女童的死起码应该为我们的社会敲响警钟:群体补碘,应当慎重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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