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01级学生张平家住河北省沧县南北村,去年他的父亲张玉和从乡信用社贷款7000元,帮助他完成了第一年大学生活。每个季度末,张玉和都会按时把贷款利息交到信用社。
2001年沧州市信用社推出大学生助学贷款业务,当年共办理助学贷款业务200多笔,贷款金额170多万元,按时结息还本率达到100%。
这种来自信用社的助学贷款有别于高校推出的国家助学贷款。沧州市信用联社信贷处经理鄢福立说,两者最大区别是贷款对象不同。沧州市信用社助学贷款对象不是大学生,而是其家长或监护人,借款人凭农户“资信证”到当地信用社办理贷款手续,出具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学习费用证明,就可以享受低于执行贷款利率5%的优惠,并优先给予办理。
鄢经理说,河北高校中8%属于贫困生,他们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其中有80%左右贫困生享受不到国家助学贷款,沧州市信用社助学贷款给了他们另一个选择机会。对于那些没有“资信证”的农户或城市住户,也可以在信用社入股成为社员,然后对其家庭信用状况评估后取得助学贷款。在帮助“寒门学子”度过难关的同时,助学贷款也为沧州市信用社带来了每年十几万元的利息收入。
对于所有发放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而言,按规定条件放贷,按时收回本息是最佳运作方式。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高校推出贷款业务后,一些学生毕业后久拖欠债,为此几家商业银行又推出惩戒“借钱不还”者的“对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大学生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延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
与之相比,运行一年的沧州市信用社助学贷款还息率达到100%。鄢福立解释说,如果把家庭和大学生都作为一个经济体来进行信用评估,家庭的得分要比单个大学生高得多,大学生只能在学历方面得一点分,毕业后去向不定又会让这一点得分大打折扣,家庭具有固定住所、一定财产、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优势。
沧州市信用社利用“乡土信用”特点,从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助学贷款的“信用瓶颈”,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信合办业务主管张超这样告诉记者,“一个人在陌生的环境里可能不讲信用,但是在熟人环境中就完全不同了。”而乡土社会恰恰提供了这种“熟人环境”。
记者要去张平家采访,沧县信用社两位穿工作服的同志说什么也不肯同去,他们怕村里人误会。因为在沧州农村,只要“穿小蓝褂”(信用社工作服)的一来,就知道又有人欠账不还了,村里人就会跟着看看是进谁家的门儿。这么催上一两次,这家人脸上就挂不住了。张平的母亲也对记者说:“借了钱不还,在村里还能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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