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市贫困中小学生这样一个群落,社会各界应该给予怎样的关注和帮助?帮助贫困学生,不仅帮助的是学生本人,帮助的也是他们的家庭和社会的未来……义务教育也要“低保”。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城镇中小学贫困学生家长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据记者对湖北省工建总公司200户低保家庭的随机调查,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家长,占70%以上。文化程度往往与就业机会成正比。所以,这些贫困家庭普遍认为,子女成材是自己家庭脱困的希望所在。
接受调查的贫困学生和他们的家长,都盼望学校那些名目繁多的补课费、试卷费、豆奶费、托管费等能少点,减点,免点;盼望社会上有更多的人关心和帮助城市中小学的贫困学生,踊跃捐赠助学;盼望政府的优惠政策更多点,更实点。他们当中,98.4%的家长希望在子女上学问题上能得到帮助,他们最希望得到的帮助是“减免学杂费”和“发放助学金”。
有关人士认为,义务教育也要“低保”。要像解决贫困人群生活的“低保”一样,对中小学教育,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同样也要实行“应保尽保”政策。这不仅是社会的责任,同时也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各地类似“宏志班”之类的有益尝试,依然无法解决绝大多数贫困学生的现实问题和长远需求。
据悉,从今年秋季开始,湖北省武汉市将继北京、黑龙江、新疆等地之后,在13所重点高中开办“宏志班”,扶助300至5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完成高中学业。这批“宏志班”的学生,将免交高中3年的全部学费书费,并每学期每名学生得到500元生活补贴费。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政府规划在2002年至2006年间为140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提供市级奖学金。主要资助对象为成都市所辖20个区(市)县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中小学生。其中,城区小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6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资助600~700元。对于学业特别优秀的贫困生,将酌情提高资助标准。
有关专家说,无论是“宏志班”,还是“奖学金”,对那些学习成绩特别好的贫困学生无疑是个福音。但是,它的局限性在于,只能解决少数成绩特别优秀的贫困中小学生的学业问题,却无法解决绝大多数贫困学生的现实问题和长远需求。各地应该因地制宜,给予城市贫困中小学生充分的帮助。
城市贫困中小学生问题,让许多人再次想到了“助学金”。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我国曾实行过“助学金”制度。这一制度帮助了许多贫困的城乡学生。
目前,与这一制度相似的“保学金”制度已于去年9月在山西省实施。据介绍,山西省财政每年出资800万元设立的“保学金”,对农村家庭年收入在300元以下、无经济来源;城镇居民收入在县、市确定最低生活保障金以下家庭的中小学生进行资助。
在湖北,并不富裕的荆门市今年从城市教育附加费中安排200万元,从民政捐助经费中安排30万元,并采取市直财政供给人员每人捐助100元,各中等学校设立专助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为全市12947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卡”,受助学生可以免交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
据了解,近年在湖北省的一些地方,实行了特困职工子女上学减免学杂费的制度。同时,各级工会组织在捐资助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至去年底,已资助10万多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其中上大学、中专的困难职工子女1万多人。
有关专家认为,除此之外,还有为贫困学生组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将“希望工程”中的“1(家)+1”结对助学、“手拉手”活动等延伸到城镇贫困中小学生中,以及由有关部门牵头建立“帮扶城镇贫困中小学生基金”等等,都是可供选择、同时也是可以经过努力予以实施的帮扶举措。城市数百万双贫困中小学生渴求的双眼,期盼着社会对他们的帮助能够更为系统、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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