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讯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中小学收费检查情况反馈大会”上获悉,上海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测评暨收费情况检查反馈结果显示:2003年上海较好地纠正和查处了不规范或违反规定的教育收费,“乱收费”情况明显减少,群众对中小学招生、收费情况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3%,比去年上升12个百分点。
今年初,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建成教育收费规范城市”的目标,各区县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来抓,全市建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在治理目标上,提出了以下要求:严格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的管理,不准违反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规定;严格各类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择校赞助费;严格中小学收费管理,不准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中小学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管理,不准违反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管理,不准暗箱操作收费;严格学校财务管理,不准公款私存和设置“小金库”、账外账等。
据统计,今年上海共查处违反规定的收费(含实物折价)2368.06万元(其中去年收取今年查处的351.12万元),已清退584.07万元,收缴8.7万元,封存待处理1775.29万元;处理责任人21人,其中受纪律处分4人,免去职务6人。同时,按照年初提出的“要在全国率先建成教育收费规范城市”要求,上海不仅出台了严格措施,完善中小学收费监管制度,而且通过加大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力度等办法增加教育投入。市财政拨出专款支持4个困难区县的高中建设,各区县也加强和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衡化建设与发展。
另外,经过治理,过去问题最突出的中小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上海市纠风办、物价、财政、教委四部门,不久前联合对19个区县154所中小学进行了抽查,只有3所学校被发现违规收取了赞助费。在被抽查的109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只有1所学校被发现收取了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占0.92%,比去年下降了近11个百分点。
虽然今年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个别地区少数学校乱收费情况群众仍有反映,主要是个别学校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金额较大;学校与社会力量联合办班对学生补课收费的问题较多;招生中存在“条子生”、“旁听生”问题;代办收费中违规收费的问题时有发生;教育收费公示仍需进一步加强。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进行专题研究并进一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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