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介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情况
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国将有4省区使用高中新课程。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2月18日说,此次高中课程改革特别强调学生要“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这是我国在普通高中首次提出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的概念。
朱慕菊说,新课程规定,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应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在培养目标方面,要求学生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具有基本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新高中课程改革确立了具体目标。一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内容,增强与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学生经验的联系,拓展视野,引导创新与实践。二是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三是创设有利于建立新型学习方式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建立与新课程配套的评价机制,改进校内评价,推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探索建立课程实施质量的监督和调控机制。五是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学校课程和学生有效选择课程提供保障。
据了解,2004年秋季,使用高中新课程的省区有4个,2005年秋季达到8~10个,2006年秋季达到15~18个,2007年秋季起原则上起始年级全部使用新课程。教育部将于今年9月公布实验省区高考、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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