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12月17日公布,8类考生有保送资格,拟保送名单初定后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8类享受保送资格的考生为: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教育部同时还公布了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记者 王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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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可按本办法招收保送生。
二、选拔保送生的条件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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