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9日,下同),湖北省招委发布了2010年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和2009年相比,该政策在多个地方进行了微调,如湖北省统测项目及招生院校项目减少,对部分“优录”的考生增加2周的公示环节,对作弊考生的处罚更加严格等。一切迹象表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门槛”在抬升。
湖北省院校招生项目“缩水”
2010年,湖北省严格按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和项目招生。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和项目可在湖北省招生,未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和项目不得招生。
湖北省共有14所院校获得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与往年不同的是,这14所院校招生项目2010年大“缩水”。此项调整是为了让项目招生精尖化,提高生源质量,但这势必加剧某些项目的竞争,在一定范围抬升“门槛”。
本科录取要达到二本线
通过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录取时,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湖北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统测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招生高校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高校、省招办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后,由省招办审核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公示环节是2010年的新举措,增加了招生透明度。
湖北省未组织统测的项目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测试,录取文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的运动水平确定。4月10日前,省招办集中公示招生学校合格考生及文化录取标准。
按照规定,湖北省统一组织部分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简称统测),凡报考省内外院校招收以下项目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测,统测的项目有:田径(含定向越野)、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游泳、武术、跆拳道。2010年,毽球不再列入统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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