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置学生完成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近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的一纸公文引众人哗然。9日,笔者走访了郑州市部分学生、家长与老师,发现大家普遍对该《作业意见》的可行性表示质疑。受访者认为,让老师做作业以使科学布置作业、从而为学生减负的愿望虽好,却难以操作。
近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作业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作业意见》)。按照《作业意见》要求,凡是布置学生完成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以把握作业的难度与完成时间,以便使作业布置得科学合理。此文一出,引发各方质疑纷纷。
质疑一:老师做作业谁检查?
“教育局的初衷是为了让老师体验学生作业负担的沉重,更科学合理地布置作业。且不论有没有效,单是执行起来就很难。谁去负责检查老师的作业?《作业意见》上并没说。我们身为家长的,虽知为孩子好,也很难对这一规定认同。”
市民王博表示,他的家中有一位正在读小学四年级的女儿,现在孩子的课业确实很重,教育部门的初衷是好的,脚踏实地地执行却难。“这个肯定执行不了。老师做没做自己不知的作业,谁知道啊?谁负责监督、检查?这明摆着执行不了。”
质疑二:备课、改作业、写作业,老师分身乏术
“除了教课、改作业,还要备课,现在又要让老师写作业,我们表示压力很大。”一位教初一的语文老师刘乐说,按照《作业意见》的要求,老师必须要全批学生的作业,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分层布置作业,并且布置的作业中要有各种类型的题目,“一个班里有五六十个学生,这个要求对老师来说很难一一做到,我感觉实行起来会分身乏术。”
刘老师说,她认为提高教育的质量很重要,至于过程她不太看重,学生的课业确实重,但这不是作业本身的“罪”,俗话说“熟能生巧”,不做作业哪来的“熟”,如何“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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