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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5月1日起采集信息
2015-05-04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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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开始。据悉,今年北京市小学划片就近入学比例将达100%,初中划片入学达到90%以上。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以来,北京每年出台关于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坚持“免试就近,程序规范”的基本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2013年,实行了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试点;2014年,大力规范入学方式和流程,取消“共建”入学方式,并首次启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小学、初中比例均高于2013年。

  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市小学划片就近入学比例将达到100%,初中划片入学达到90%以上。

  负责人介绍,今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平台由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两部分,并纳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负责人指出,北京市户籍学龄儿童要选择对应的区县入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个人可以根据户籍或房产/居住地的所在区县中选择一个进行采集,而不能同时在两个区县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同时,也不能跨区进行信息采集。

  负责人表示,今年系统与公安部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联网验证审核程序,审核效率缩短到2小时。在验证环节发现虚假信息,登记无效,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因此提醒家长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

  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在京接受义务教育?负责人介绍,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北京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提供五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另外,持有以下8类证件的可以按照北京市户籍对待,包括持有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以及其父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负责人指出,对于不符合“五证”要求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在北京未通过入学资格审核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

  今年入学政策有什么变化?负责人表示,招收特长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各区县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纪念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

  此外,负责人强调,民办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要在5月24日后停止跨区县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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