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办法和作用,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省教育厅8月6日下发《四川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要求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全面提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据了解,创新县(市、区)的实施采取县(市、区)自评、市(州)复核、省级验收、国家审核的程序进行。其工作标准将在组织领导、管理制度、督学队伍、工作开展、保障措施、督导方式、问责整改、结果运用、工作创新等9个一级指标中来评定。记者从工作标准中看到,每个一级指标都设置了不同分值,总分为100分,其中管理制度、督学队伍、工作开展、结果运用这几项分值最高,各为15分。
按照标准要求,四川省中小学校需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20所学校以下,为每所中小学配备责任督学并建立健全责任督学选聘管理制度、明确督学职责,严格督学选拔聘任标准,制定全员培训标准,要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规范的《督导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同时,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推广运用挂牌督导工作经验。最后,使得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工作开展、结果应用都得到创新。此项工作标准规定,每项一级指标得分率为85%及以上且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创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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