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9日通报了“冠童幼儿园使用霉大米事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称,所检测大米中含有霉变的大米粒及一定量的赭曲霉毒素A,只是含量没有超出国家标准的限量值;冠童幼儿园使用霉变大米,属于生产经营霉变食品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作出停止招生、停止办园及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幼儿园对家长进行相应赔偿。
7月26日下午,位于哈尔滨市的冠童幼儿园内,有幼儿家长发现该园使用的大米有变质迹象,引发家长集聚。接到情况反映后,南岗区委、区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霉变大米进行异地扣押,并现场进行证据采集。
27日,南岗区委、区政府就此事件召开专题会议,出台尽快出具大米检测结果、组织儿童进行体检以及对区教育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免职等处理决定。
针对网友质疑该园一年收费数万元为何还用过期食材、该园资质证书是否齐全、事件进展等,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7月29日,新华社播发《一年收数万元学费,还给孩子吃发霉大米?——哈尔滨一违规幼儿园被查封》,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通报称,8月1日,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了哈尔滨香米、皇家贡米、煮熟米饭的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查,哈尔滨香米中检出赭曲霉毒素A2.1ug/kg、皇家贡米中检出赭曲霉毒素A1.8ug/kg、煮熟米饭未检出赭曲霉毒素A,检出的赭曲霉毒素A均在国家标准≤5.0ug/kg范围之内,家长最关心的黄曲霉毒素B1三种样本均未检出,所检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经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说明,抽样过程中挑选了外观上霉变较严重的大米进行抽样,抽样方法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6年版〕中规定的抽样方式和数量执行,检测中对《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6年版〕中规定的全部安全卫生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在大米样品中检测出含有一定量的赭曲霉毒素A,显示在所检测大米中含有霉变的大米粒,只是含量没有超出国家标准的限量值。
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霉变和感官性状异常的大米不宜食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冠童幼儿园使用霉变大米,属于生产经营霉变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行为针对的是幼儿群体,社会影响较为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属于明知故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冠童幼儿园法人代表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此外,南岗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冠童幼儿园作出停止招生、停止办园及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南岗区卫计局组织专家组确定了儿童体检方案。7月30日,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开辟了儿童体检绿色通道,组织专家利用休息日为儿童进行体检。区教育局通过点对点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逐一通知到全体儿童家长,共有32人参加体检。
哈尔滨市儿童医院专家对每名儿童的体检结果进行评估,针对部分儿童检测出的心肌酶高、转氨酶高、腹腔淋巴结等问题,专家认为,很多因素可能导致这些现象,如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细菌、病毒、支原体感染、药物因素等。
目前,南岗区政府已协调冠童幼儿园以一次性支付现金的方式,退还家长未发生的费用,赔偿3个月园费,并为每名幼儿购买一份5000元健康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