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专题 > 校园欺凌
最高检:涉校园欺凌暴力案 前11月批捕逾千人
2016-12-29  新华网-新京报  

字体大小:

  日前,记者在最高检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同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

  严厉打击成年人组织校园犯罪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介绍,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学生依法从宽处理,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于性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依法惩处。

  张志杰提到,最高检深挖并依法严厉打击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根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78人,起诉64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人。

  此外,全国1960个检察院成立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机构也对校园欺凌等暴力犯罪进行专门化办理。张志杰介绍,目前,已有近万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犯罪规律的未检检察官,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原则上由他们办理。同时,河南等地检察机关还对有重大影响的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挂牌督办。

  女中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增加

  从近期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来看,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表示,近期检察机关办理的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中,涉案罪名以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为主,涉案主体仍以男性及中学生为主,但女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有所增加。

  史卫忠介绍,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其中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

  涉案主体仍以男性为主,但女性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为新的增长点。“从目前网络曝光的案件看,女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也有一定数量。”史卫忠表示。同时,中学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较高。

  除涉案罪名及涉案主体外,作案手法也呈现简单性和突发性。史卫忠说,拉帮结派、恃强凌弱现象较为突出。

  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特点

  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占比大

  广东省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5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510起案件中,抢劫、故意伤害案件分别占38.41%及37.68%

  中学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高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小学生占15.3%,中学生占79.3%,大专院校学生占5.4%

  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办理的校园暴力案件中,普通中学学生占29.5%,职业学校学生占41%

  涉案主体仍以男性为主

  广东省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5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涉罪未成年人915人,男性占99%

  作案手法呈现简单性和突发性

  以陕西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所办案件为例,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眼神、微小日常摩擦事件引起的纠纷占48.6%,经济、感情纠纷占37.5%。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人大代表关注校园欺凌 普法教育要形成长效机制
· 校园欺凌:除了说“不”,我们还应做些什么?
· 北京市教委:绝对不能容忍校园发生此类事件
· 防范校园欺凌决不能“捂盖子”
· 甘肃:集中开展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整治
· 陈宝生两会答问:解决校园欺凌问题要树立法治思维
·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应加以区分
· 心理专家谈校园欺凌:欺负人的孩子自己也不快乐
· 去年北京对“校园欺凌”审查批捕35人
· 校园欺凌如何筑起法律“防火墙”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