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浙江女孩被请家长后跳楼。”就在3月30日,又一位天使离我们而去。时不时,这样的报道就会在我们眼前显现。
无法亲自去探问那已在“黑暗之门”内的孩子们,也不敢触碰家长们心中永远的痛。因此,日前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编的《2014年教育蓝皮书》中,《2013年全国中小学生自杀问题调查》只好从先前调查、访谈的有限个案及报刊网络报道中的中小学生自杀案例中,探寻中国教育体制与日益增加的中小学生自杀人数之间的关系。
《2013年全国中小学生自杀问题调查》的作者、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程平源表示,更深入的分析表明,中小学生的自杀并不是单纯的心理脆弱,而是高度的学习压力导致的普遍心理崩溃,从根本上减少因此造成的中小学生自杀问题,还需从中国教育体制上做一些根本改变。
大多数中小学生自杀具有突发性
媒体报道的自杀案例有些只有大约的年龄,或者只有大约的年级,但比照年龄和年级,调查发现从小学6年级起,自杀率开始攀升。
青春期是学生心理发展的重大转折期,如果将10~12岁界定为青春期前期,13~16岁为青春期中期,17~20岁为青春期后期,那么自杀多发于青春期中期,大致对应初中阶段。
大多数中小学生自杀具有突发性,是当时压力下的瞬间意志力崩溃或一时冲动,有的自杀源于长期的压力。
统计结果表明,学习压力是中小学生自杀的首要因素,在有明确自杀起因的57例中,只有14例与学习压力无关。
调查同时显示,36.5%的自杀案例发生在学生家中或所在的小区,30%发生在学校。可见,大多数中小学生自杀具有突发性。
师生冲突、家庭冲突、学业压力、相约自杀为四个主要成因
根据2013年统计数据的实际情况,调查将中小学生的自杀成因分为师生冲突、家庭冲突、学业压力、相约自杀四个主要类别加以分析。
第一类:师生冲突。在中小学生自杀案例中,由于老师羞辱学生引发的自杀有14例。这一类型的自杀纷争最多。在分数指挥棒下,老师被“成绩指标”压迫,导致教师的压力焦虑症,这种压力最终传导至学生,使他们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第二类:家庭冲突。在家庭冲突导致的中小学生自杀案例中,首要因素还是因为对孩子学习成绩的过度关注。在分数指挥棒下,家长同样是被压迫者,但同时也在压迫着学生。在竞争激烈的学习环境中,学生自身已经充满了压力,在这之上来自家庭的加压稍有不慎就会压垮他们。
第三类:学业压力。从对中国中小学生自杀案例的分析来看,最典型的自杀是长期学习压力导致的瞬间崩溃,自杀的诱因不过是最后一根稻草。中国孩子的学习任务是超负荷的,这必然引发思维短路、冲动、脆弱。这三者是“自杀”的向导,将中小学生带入死亡。
第四类:相约自杀。对死亡的无知、生死界限的模糊是中国中小学生自杀的另一种类型。死亡对于他们而言,是去到另外一个世界:虚拟的网络世界营造了一个生死可以来回转换,人死后可以实现时间穿越的神话,仿佛死亡是一个通道,通到一个没有烦恼的世界,只有在那个世界里才能实现自己的心愿。既然生死是相通的,对一些中小学生而言,死也就并不可怕,甚至是逃避困难和压力的最好方式。
加强了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什么中小学生的自杀事件并没有减少?
通常,中小学生自杀事件常常被专家学者、媒体舆论归结于“中小学生心理脆弱,需要生命教育课程,老师家长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实际上,“脆弱论”忽略了中小学生自杀的制度性原因,而仅仅将其归咎于个体本身。
现在大多数城市中小学普遍加强了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生的自杀事件并没有减少,那么问题到底在哪里?
调查发现大部分的学生自杀并不是轻率之死。负气之死与相约自杀在中小学生自杀案例中并不是多数。因此,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这种因为学业压力而导致的中小学生越来越严重的自杀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做一些根本改变。
报告建议:首先,将高度单一的唯分数至上的评价体系改革为以个体的能力为核心的个性化和多样性的评价体系。其次,回归教育的本质目标。应该让孩子在中小学阶段,形成丰富的精神生活,成为一个有理想的人。最后,营造爱的教育,在师生关系中杜绝一切语言、身体和精神暴力的发生。恢复师生之间爱的关系,恢复教育的本质目标,培养一个身心灵全面发展的个人。(本报记者 靳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