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小班”以加强素质教育,有着雄厚经济支撑的“小班”,在办学条件上与“大班”天壤之别,如此做法是想让一部分人先“素质”起来?
“素质教育”是教育界的热门话题,武汉市某区的小学生素质教育是仿照上海市办“小班”。小班一般30人一个班,享受很特别的“最惠国”待遇: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宽敞明亮的教学楼,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而在“大班”中,则出现出另一副景象:低矮的平房,破旧的设施,刻板单调的一如既往的教学。看来,学校是想让一部分人先“素质”起来,再让有素质的带动没素质的,最后实现“共同素质”。但可以下结论说,这样的素质教育注定要失败。
我们先看大班、小班是怎么分出来的。询问一下小学生们爸爸妈妈在干什么就知道了。原来,实行素质教育的“小班”要收昂贵的学费,这就使那些收入偏低的家庭望而却步,只有家庭背景非常好的孩子才有资格进小班去接受“素质教育”。换句话说,大班、小班是用家庭实力来划分的。
大班、小班形成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一位记者问一个小班的孩子:“你跟不跟大班的同学玩?”他答到:“他们穷、脏,不跟他们玩。”这句话从最不具有等级观念的小学生口中吐出,足可见现代教育的悲哀了。教育的起码任务是培养一个人从小有爱心,能平等待人,但我们的这种小班教育却传达着尊卑贵贱的思想,将成人社会中的以金钱、地位划分等级的观念带到了学校,并使孩子们接受了这种观念:富人理当享受更好的待遇,穷人便不应有此资格。如果从法理上来分析,这就是在培养一种病态的权利心理,这种病态心理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他人权利;而一旦权利受到微小侵害,便会产生巨大的报复心理。这种扭曲的“权利”意识,实际上是种极端利己的自私自利思想,它是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种子或萌芽。
在分化教育的另一极,是人数更多的大班的孩子们。他们可能产生这样一种心理:不能上小班,是爸爸妈妈穷;穷人只能跟穷人呆在一块儿。教育一开始就在塑造一种畸形、扭曲、反社会的人格类型,使自卑感深入人心。从犯罪学的角度看,幼时被歧视和获得不公平的待遇,容易滋生以暴力手段打破现有秩序的情绪,从而获得自己认为的公正。这两种结果,都不是素质教育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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