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教育部发布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2-05-14    教育部

字体大小:

加大惩戒力度严肃考试纪律
——教育部发布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形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关系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关系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教育部高度重视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从事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教育部于2004年5月19日以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以来,对于保障国家教育考试秩序,规范考试违规处理,打击考试舞弊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关文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修正) 
相关内容>>教育部就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答记者问
相关内容>>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

  近年来,考试管理和组织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高科技、团伙作弊行为日益猖獗,影响恶劣,“办法”的部分条款规定已经难于完全适应实践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从2010年起,教育部就开始组织力量对“办法”进行修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并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月5日以教育部令第33号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监考教师认真学习新18号令(即根据2012年1月5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进一步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性,对各种违纪、作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高考临近,教育部要求考前不仅要做好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还要通过组织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将新18号令告知参加考试的每一个考生,在广大考生中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推荐内容>>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 
推荐内容>>教育部关于对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泄题事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
· 光荣与梦想 2008国家教育考试回眸(图)
·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
· 教育部:切实加强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修正)
· 教育部就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答记者问
·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
· 2014年高考加分集体瘦身 思想品德加分引争议
· 北京:考生对中考加分存疑 家长可进行实名举报
· 京明年中考报名2月23日启动 预计9.1万人报名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