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开展全国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自1990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以来,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教育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作用,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征求〈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修订意见的通知》正式启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修订工作。这是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国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者非常关心的一件大事。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各高等学校对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律、发展趋势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针对具体条款,研提修订意见。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1名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干部和1名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我部将遴选部分推荐人员和专家成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修订工作组,具体承担《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修订和其他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相关政策制度的研制任务,切实修订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