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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潜规则”的运行 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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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9月份升学还有半年时间呢,城里不少家长已经在为自己的孩子能否顺利进入理想的中小学而发愁与奔波,报名参加各种与名校有关的培训班,收集各种与资质有关的证书,寻找各种能让自己孩子进入名校的路子……

  名义上,就近入学、不用考试,每一个孩子都有公平入学的资格与权利,可实际上择校成风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面对庞大的升学需求,好学校始终有限,尽管政策规定是一视同仁,但真正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的总是少数,于是谁家本事大,能钻政策的空子,谁就能让自己的孩子一路走好。而那些所谓没本事的家长,就只有羡慕与叹气的份了。

  毋庸置疑,择校“潜规则”破坏了社会公平,因为任何学校,无论重点与非重点,只要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投资开办的,都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机会应该平等地提供给每一个公民,少部分人通过非公开手段占有了原本属于全社会的优质教育资源,这对多数人来说肯定是不公平的。

  可是面对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受到谴责的应该是家长还是学校呢?可怜天下父母心,作为家长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而大家眼里的重点学校,因为资源与空间都很有限,有选择地录取学生也折射出不少无奈。

  看似都有理的背后,遮蔽的却是社会公平的倾斜,以及对那些无缘享受到优质公共资源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侵害。实际上,这种由公共资源的限制而造成的社会不公平现象,绝不仅仅存在于教育领域,在被人诟病的医疗行业或其他政府保障性领域,同样有因种种“潜规则”带来的不公平问题。所以,在今年“两会”记者见面会上,温总理特别强调“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就是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将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到“政府的良心”的高度,一方面显示新一届政府的责任感,同时也说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大众对公平与正义的诉求也在随之加大加深。政府是全社会的政府,手中掌握的一切资源都必须属于全社会,由政府提供的所有公共服务都应该面向所有社会成员,而不能成为少数特殊阶层获取特殊利益的机会。

  不可否认,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眼下政府能够为公众提供的公共资源还相当有限,民生的空白点依然很多,特别是在教育、医疗以及住房等领域,政府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与普通百姓的要求尚有很大距离,但这一切能成为社会不公平现象存在甚至继续扩大的理由与借口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何谓改善民生?温总理说得很明白,就是为每一个公民提供平等的生存与发展权利。离开这个大前提,改善民生就失去了根本意义。可以说,正是为了呼应公众对社会公平的诉求,才需要政府彻底转变职能,把合理分配与利用现有公共资源当做首要工作来抓。特别在公共资源相对紧缺的领域,如何将“一碗水”端平,是对政府能否真正做到执政为民的一种考验。

  由此可见,在改善民生问题上,政府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加大相关投入,当然做大民生“蛋糕”是基础,没有足够的公共资源,何谈满足社会需要。但是面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公共资源,政府怎样去用好管好它们,达到多数公众基本满意的效果,同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事情。其实不论民生“蛋糕”做得多大,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总会存在,所谓“一碗水”端平指的不是平均主义人手一份,应该是法律范畴内的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找到这个坐标,实现社会公平才有方向。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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