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又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违法行为发生,防止群众利益受损”。高等院校是培养高层次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场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高教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等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各级领导关切的热点问题。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作为同时承担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等多项功能、与西部军民健康福祉密切相关的单位,认真贯彻胡总书记重要思想,大力推行“阳光治校”实践活动,确保了院校建设科学发展、育人质量不断提高,探索了高校阳光治理、公正用权、反腐倡廉的新路子。
“阳光治校”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积极探索
第四军医大学推行的“阳光治校”实践,就是遵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按照公开透明、群众路线的原则管理学校事务,以重大校务公开为途径,以阳光用人、阳光基建、阳光采购、阳光育才等系列阳光工程为突破,结合教风、研风、考风、医风和领导干部作风等“五风”建设,广泛开展阳光施教、阳光行医、阳光学术、阳光财务、阳光交往等活动,构建党委阳光决策、机关阳光操作、基层阳光运行、个人阳光发展的格局,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对重大校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风清气正、公平竞争、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育人建校氛围,提升学校整体实力、发展潜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校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阳光用人。在重要干部晋升使用、高级人才遴选推优、重大项目领衔人评选推荐上,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岗位、条件、对象、程序、结果“五公开”。开展师团职干部晋升公开评议,公派留学生、硕博连读生、推荐免试生选拔公开答辩,教研室和科室主任公开竞聘等活动,组织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百人评议团”现场听取述职、投票形成意见,报党委按程序审批,从而净化干部任用风气,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
阳光育才。开展精品教员和学习标兵评选、教员学员双向测评等活动,组织广大教员认真贯彻党和军队教育方针、实行阳光施教,引导广大学员树立阳光追求、阳光才学、阳光体魄、阳光心灵等理念,促进教学相长,在全校形成虚心向学、潜心求学、精心治学的浓厚氛围。同时在招生录取、课题资助、评功评奖、毕业分配等环节坚持公开标准、公选推优、公示结果,减少人情因素,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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