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03年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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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一、高等教育 |
10 |
4276 |
2576 |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
4 |
266 |
175 |
1、普通高校 |
4 |
266 |
175 |
2、科研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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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高等学校 |
3 |
3112 |
1948 |
1、本科院校 |
1 |
1546 |
929 |
2、专科院校 |
2 |
1518 |
994 |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
2 |
1518 |
994 |
3、分校、大专班(点)(不计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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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25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1 |
456 |
235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2 |
442 |
218 |
1、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
2 |
442 |
218 |
2、非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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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等教育 |
215 |
15753 |
10357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82 |
15753 |
4440 |
1、高中 |
56 |
13461 |
2893 |
普通高中 |
46 |
13379 |
2822 |
成人高中 |
10 |
82 |
71 |
2、中等职业教育 |
26 |
2292 |
1547 |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
8 |
980 |
584 |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
9 |
207 |
142 |
职业高中 |
8 |
842 |
666 |
技工学校 |
1 |
263 |
155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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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阶段教育 |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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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7 |
1、普通初中 |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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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7 |
2、职业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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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人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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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等教育 |
376 |
23382 |
17920 |
(一)普通小学 |
376 |
23382 |
17920 |
(二)成人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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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扫盲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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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读学校 |
1 |
35 |
26 |
五、特殊教育 |
1 |
150 |
120 |
六、学前教育 |
656 |
17778 |
9539 |
注: 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包含普通初中数据;
2003年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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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一、高等教育 |
4740 |
12324 |
51764 |
(一)研究生 |
57 |
1337 |
2424 |
(二)普通本专科 |
4683 |
10578 |
29682 |
(三)成人本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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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
19658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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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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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本专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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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历文凭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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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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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中阶段教育 |
15813 |
26686 |
68658 |
1、 高中 |
10253 |
19359 |
47486 |
普通高中 |
9900 |
19099 |
46695 |
成人高中 |
353 |
260 |
791 |
2、中等职业教育 |
5560 |
7327 |
21172 |
普通中专 |
1925 |
2020 |
5624 |
成人中专 |
921 |
1408 |
3622 |
职业高中 |
2295 |
2680 |
7764 |
技工学校 |
419 |
1219 |
4162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30300 |
50612 |
132933 |
1、普通初中 |
30300 |
50612 |
132933 |
2、职业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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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人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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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等教育 |
55017 |
88203 |
469684 |
(一)普通小学 |
55017 |
88203 |
469684 |
(二)成人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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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扫盲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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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读学校 |
45 |
91 |
189 |
五、特殊教育 |
41 |
60 |
504 |
六、学前教育 |
48797 |
51966 |
123856 |
注:1、其他各类高等教育学生数未包含成人高校举办的学生数。
2003年各级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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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一、民办高等教育 |
2 |
232 |
1870 |
3324 |
442 |
218 |
(一)普通高校 |
2 |
232 |
1870 |
3324 |
442 |
218 |
(二)成人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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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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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办中等教育机构 |
93 |
5702 |
16660 |
39239 |
4080 |
2728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93 |
799 |
2705 |
6795 |
4080 |
595 |
其中:民办普通高中 |
93 |
799 |
2705 |
6795 |
4080 |
595 |
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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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阶段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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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3 |
13955 |
32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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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 |
其中:民办普通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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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3 |
13955 |
32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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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 |
民办职业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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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办普通小学 |
125 |
16977 |
41545 |
190395 |
12006 |
5272 |
四、民办幼儿园 |
489 |
32704 |
35252 |
85607 |
12846 |
8005 |
注:1、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包含民办普通初中数据。
2、民办普通高中的学校数包含民办普通初中数据。
2003年,深圳市教育事业继续取得进展,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59所。
教育经费投入情况。2003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91.28亿元,比上年增加14.16亿元,增长18.36%。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60.09亿元,比上年增加8.65亿元,增长16.81%;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4.49亿元,比上年增长16.10%;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13.25亿元,比上年增长37.54%。教育经费增加的主要因素有:(1)新建、扩建中小学校增加基建投入1.51亿元。(2)政策性增加人员经费投入4.97亿元。(3)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年公办学校收费收入11.54亿元,比上年增加2.19亿元。(4)民办教育持续快速发展,2003年民办学校办学经费投入13.25亿元,比上年增加3.62亿元。(5)继续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及创建教育强区(镇)。2003年,宝安、龙岗等区为创建教育强区(镇),市、区、镇三级财政加大教育投入,增加专项投入1.87亿元。
加快教育强区强镇建设。2003年,市、区两级督导部门继续把创建等级学校和教育强区强镇作为工作重点,宝安区、盐田区、龙岗区3区和观澜镇、光明街道办、平湖镇、坪地镇、坑梓镇5镇,先后顺利通过省教育强区、强镇的评估。全市6区都成为省教育强区,20个镇有18个镇成为省教育强镇,基本完成教育强区强镇创建工作任务,为建设教育强市打下良好基础。
全面实现教育城市化。200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决定,对这两个区的教育管理体制也相应进行了重大改革,要求宝安、龙岗两区的教育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分级办学、以区镇管理为主”转为“一级管理,以区为主;多方投入,以政府为主;多元办学,以公办为主”,将两区96所村小移交给区政府管理,年内基本完成农村教育向城市教育的转变,做到特区内外教育管理体制相一致,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协调发展。
制止教育乱收费。2003年,全市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中小学收费规范管理,并印制《深圳市公办中小学学生交费登记手册》,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基本杜绝了公办中小学乱收费,群众投诉大为减少。针对民办学校乱收费,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物价、财政、劳动等部门联手治理,印发了《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使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走上了规范有序的轨道。
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搞好师德师风。开展“立高尚师德,树行业新风”活动。二是强化继续教育。为搞好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结合新课程的师资培训,积极开发课改教师培训课程,同时推出了“百、千、万计划”和海外培训工程,计划在5年时间内输送百名校长和千名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到发达国家或地区进修培训。2003年已派两批人员赴美培训,还将拓展英国、香港等培训基地。三是实施“名师工程”。 2003年在首批“名师”进行复评的基础上,评出第二批“名师”,表彰了4位“名校长”、44位“学科带头人”和233位“中青年骨干教师”。2003年省政府将副高评委会组建权和评审权下放,深圳市新组建了三个高评委,完善评委专家库和评审程序,健全公示制度,提高职称评定工作水平,432名教师已通过高评委评审。四是完善用人机制。在完成在职在编教师资格认定的基础上,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队伍的“准入”机制。全市学校要建立新的人事和分配机制,实行职员职级制,坚持因事设岗、按需设岗,推行评聘分开、择优聘任的职称改革,实施拉开差距、鼓励竞争的工资分配制度,普遍推行校级领导缺员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教师全员聘任制。
[基础教育] 2003年,深圳市有普通小学376所,比上年减少19所。小学招生88203人,比上年增长8.7%;毕业生55017人,比上年增长17.0%;在校学生469684人,增长13.2%,其中:非深户籍332483人,增加48796人,增长17.2%。小学教职工23382人,比上年增长13.4%,其中专任教师17920人,比上年增长13.7%。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继续保持100%。
2003年普通初中招生50612人,比上年增长16.9%;毕业生30300人,比上年增长21.8%;在校学生132933人,比上年增长18.0%,其中:非深户籍63989人,增加13573人,增长26.9%。专任教师7167人,增长16.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7.4%。
2003年普通高中招生19099人,增长22.9%。毕业生9900人,增长29.8%。在校学生46695人,增长22.8%,其中:非深户籍10242人,增加2488人,增长32.1%。专任教师2822人,增长14.6%。
幼儿园656所,比上年增加22所。招生(含学前班,下同)51989人,比上年增长28.3%。离园幼儿48797人,比上年增长11.1%。在园幼儿123856人,比上年增长12.2%。教职工17778人,比上年增长7.9%,其中专任教师9539人,比上年增长7.3%。
全市初中和小学招收非户籍生39.6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65.7%;其中公办学校解决19.7万人,占就读总数的50.3%。
2003年,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9%、99.7%、97.4%。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15541人,增加2045人,增长15.2%。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5838人,增加732人,增长14.3%。高中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146人,增加25人,增长10.7%。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中小学教师分别为2601人、12091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2.4%、6.2%。
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统筹协调,先行试点,分步跟进,自主实验”的思路,全面推进课改实验。2003年,省级课改实验区扩大到宝安、龙岗。全市参加实验的中小学545所,占中小学总数的99%,基本做到公办、民办学校全面推开。全力推进课改实验,带来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更新和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教育创新。随着教育现代化的推进,深圳市一方面抓原有特色的强化,另一方面抓新特色的形成,把计算机教育拓展为信息技术教育,小学三年级就开设信息技术课程,英语教学延伸到小学一年级,“双语教学”实验逐步推开,法制教育读本进入课堂,科技教育广泛开展,艺术教育按照“普及与提高互动、专业与业余结合、学校与社会呼应、国际与国内打通、教育与文化一体”的路子,全面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建立学校安全机制。为加强法制教育和保证学校及学生安全,全市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一校一警制度,全市聘请919名政法干警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校警)。市教育局还会同市维稳及综治办、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文明建设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校警)聘任工作的意见》,完善聘任制度,明确职责要求,实行年度考核培训,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为建立学校安全文明的长效机制,我们研究制定的《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已进入了立法程序。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全市中等职校调整到16所,招生7587人,增长1.7%。毕业生5913人,比上年减少591人。在校学生21963人,增长7.6%。教职工2374人,增长10.8%,其中,专任教师1618人,增长11.4%。
2003年,全市有成人中专9所,招生1408人,在校生3622人,专任教师142人。
教学改革。以电子学校为试点进行中职学分制改革,为搞好试点工作,电子学校研制了《学分制改革实施办法》等文件,编制了学分制管理软件,合理设置专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的比例,实行弹性学制,逐步做到全日制、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并建立课程学分与计算、课程选修与免修、成绩考核与重修、学分认定与学籍管理等一系列规程,力争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从不完全学分制(校内课业、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技能等级证、竞赛获奖的学分认定等),过渡到完全学分制(校际之间的学分互认等)。
[高等教育] 2003年,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10所,其中市属普通高校3所。招生比上年增长16.7%,毕业生比上年增长20.7%,在校学生比上年增长19.9%,专任教师比上年增长12.5%。全市有成人高等学校1所(深圳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含深圳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新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函授部)招生比上年增长50%,毕业生比上年增长55.6%,在校生比上年增长49.4%。2003年,户籍青年18~22周岁全日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7%,比上年提高8%,为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创造了条件。
深圳大学继续向教学科研并重型大学的办学目标迈进。2003年新增硕士点20个,研究生招生比上年增长61%;学科建设得到加强,新增省级名牌专业3个;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光学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文艺学专业3个学科计划单列招收博士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新增5个专业,在校生比上年增加1546人,并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深圳信息技术学院2003年新增6个专业,11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
继续加快大学城建设,2003年38栋校舍如期竣工交付使用。研究制定了《深圳大学城学院招生计划及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大学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办法》以及大学城管理模式等规范性文件,使大学城办学有章可循。各院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重视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好地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
撰稿 赖群阳
审稿 黄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