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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向前发展,当前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加快民办教育的立法工作,落实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尽快出台民办教育法,对民办高校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并制订配套法规,真正落实民办高校的各项办学自主权。同时要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修订现行教育法规中一些已经过时或已不适用了的条款。
二,要制订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促进民办高校健康有序发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及早制定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对民办高校的设置标准、质量要求、发展方向和目标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应该明确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各自不同的发展重点,对整个教育市场和教育资源有一个通盘考虑,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控和分配,以避免两类高校之间的重复建设。另外,对现有的民办高教市场也应加强监督和管理,采用优胜劣汰机制,促使教育资源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流向优势院校,从而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规范对民办高校的管理。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摒弃“唯成份论”和重“公”轻“民”的思想,要站在“科教兴国”战略和民族振兴的高度上认识民办高教事业。当前要尽快明确民办高校的行政归口管理、党群关系以及如何组织民办高校协会,发挥其自我管理和横向协调作用等问题。此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当在信息咨询、业务培训、师资建设等方面,为民办高校提供服务,并努力为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更为宽松的外部环境。
四,要消除偏见,一视同仁,加大对民办高校的扶持力度。当前对民办高校除了应当充分落实其各项办学自主权,给予其普通公办高校同等的政治待遇外,还应该对其有一定数量的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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