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了六天交学费,结果被学校收了200多元钱的滞纳金”,民办高校中国管理软件学院的学生小徐对此十分不满,质疑学校此举属于违规收费。
今年2月25日是中国管理软件学院北沙滩校区开学的日子,小徐心里忐忑不安。父母虽四处奔波,却没能为他凑齐学费。而从班主任那里得知的一个消息,更是让他十分忧虑:学校从2006年就有规定,如学生没有在开学后两周的时间内交齐学费,学校将收取一笔滞纳金。滞纳金的收取比例按天计算:缓交三天,滞纳金为学费的1%;再缓交三天,滞纳金就涨至学费的2%,以此类推。
想尽种种办法,在超过学校规定期限的六天后,小徐总算拿到了学费。只是他在交学费的时候,还是多交了200多元的滞纳金。不过让小徐纳闷的是,学校并没有给他开具滞纳金收条或者字据。小徐还告诉记者,学校收取滞纳金的规定也并没有落实在文件上,只是班主任口头交代。
对于小徐的说法,中国管理软件学院北校区教务处工作人员却予以了否认。该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在开学时曾发过相关通知。且通知写明,如学生在开学半个月后没有交学费,又确实存在交费困难的,学校还会给其一个星期的时间写缓交学费申请并请院长签字。如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不交学费又不和学校打招呼,学校会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滞纳金。不过通知原文该工作人员表示无法提供。
缓交学费收取滞纳金的规定究竟是否合乎规定?北京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学校事先没有明文规定便收取滞纳金,便属于违规收费;但如果学校在相关文件上明确规定了这一点,那就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向中国管理软件学院了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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