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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民办"办学体制的认识与思考
2001-08-27    刘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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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民办"是我国教育领域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独特的学校办学形式,是办学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不仅打破了由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促进多元化办学体制的形成,更为优化教育结构、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教育资源提供了新的思路与策略。

  一、"国有民办"学校的特征与发展状况"国有民办"学校即由国家和政府提供土地和校舍,依照法律程序将学校交由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承办。承办者享有办学的政策和办学自主权,通过收取学费和其它渠道筹集资金维持学校的运行。学校法人负有对校产保值增值和对培养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的责任,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办学实体。

  "国有民办"介乎于纯政府办学与纯民间办学之间,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模式:

  (1)新建摸式,即在满足当地义务教育的前提下,拿出新的公建配套学校转制,政府提供学校的基础开办费,负责三年的在编人员的经费,逐渐"断奶"。新建模式总体数量不多,上海西南位育中学、杭州源清中学、宁波东海实验学校较具有代表性。

  (2)改造模式,即将公办薄弱学校,通过"拆、并、转"等形式进行改造。现有的"国有民办"大多数属于这种模式。如北京市十一中学、长春东方实验学校、杭州新世纪外国语小学等。

  (3)承办模式,即由承办者筹集一定的启动资金,校舍、场地及部分经费,政府视不同情况给予提供。

  (4)依托模式,即让重点学校内的"校中校"从母体中脱离,进行改制。由于这类学校具有重点学校"分校"的特征,很容易获得老百姓的认同。

  "国有民办"学校均有如下主要特征:

  1.性质是国有的。学校的资产以及以后资产的增值仍属国家所有。

  2.实行民办管理机制。在不改变学校性质的前提下,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享有民办学校的政策与待遇,按民办管理机制,可以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很快走出一条低投入,高起点,高速度扩张的自我发展道路。

  3.改变了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解除了学校与原管理部门的隶属关系,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行使学校具体管理的职能逐渐减弱,高度重叠的学校所有权、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一定程度的分离,政府部门的管理主要通过立法、规划、指导、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进行。

  我们可将"国有民办"学校概括为"学校国有,校长承办,经费自筹,办学自主"。

  "国有民办"办学体制改革呈快速发展的势头。1993年在个别省市开始试点,到1998年底已有近1000所"国有民办"学校在12个省、市开办。已渗透到教育的各个层面,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前教育机构、高中阶段的教育机构以及高等教育机构更是积极加入这一办学体制改革的行列。

  二、"国有民办"办学体制改革现实意义"国有民办"学校存在和发展的意义以及作用是明显的、多方面的:

  1.促进多元化办学体制的形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教育由政府包揽,这种一条腿走路,单一的办学体制使政府不堪重负,不少学校举步维艰。虽自80年代起,我国出现了民办教育的热潮,但多数民办学校整体力量薄弱,师资力量、设备条件、管理水平等方面难如人意。且民办学校总体数量偏少,办学多元化的体制难以形成。而"国有民办"学校的出现,使办学主体中"民"的成份得以加强和扩大,从而加速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各界参与的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是相适应的,是教育走向大众化、多样化和现代化的需要和必然。促使学校注重加强与社会的联系,自觉调整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对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

  2.增加全社会的教育投入,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多年来,我国年度公共教育经费为170亿美元左右,约占全世界公共教育经费总数的1.5%,而我国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4亿,约占全球教育总人口的20%,窘境可想而知。这些年来,教育经费总量明显增长,仍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社会教育需求,投资渠道单一,开源乏力,经费短缺严重障碍了教育的正常发展。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解决教育供需矛盾的最好办法就是促成教育建立自我发展的机制。

  对国家而言,"国有民办"学校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拨款的条件下,通过改变政策,改革现行的办学体制,开辟多种渠道,充分挖掘和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教育,既减轻了国家、政府的负担,又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的发展。对学校而言,"国有民办"彻底改变了等待和依赖的思想,使办学者把期望资源的目光延伸到整个市场。更重要的是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办教育的积极性。从而激活、发掘和获取了社会的投资支持。以北京市十一中学为例,1996年4月被批准作为市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1998年3月财政性日常经费拨款完全停止。学校已完全实现自主筹集日常办学经费,每年节约财政拨款300万元以上。学校靠办学收入平衡了1060万元预算,还将转制后办学收入结余的800万元新建7748平方米的初中教学楼。在不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在国家投入趋于零增长的状况下,许多成功学校一方面利用良好声誉而产生的强劲吸纳能力,改变了资源投入上"等、靠、要"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学校主动出击,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以学养学,实现了逐步积累、"滚动式"发展的办学目标。同时也增强了学校自身的造血功能,大大拓展了自我发展空间。

  3.转换学校运行机制,增强办学活力。"国有民办"办学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增强办学的活力。这些年,取得了较大进展。然而,未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对学校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现象仍然存在。

  "国有民办"学校办学主体独立性强。在学校的机构设置、干部任免、师资聘任、课程设置、教学的组织与指挥、招生范围和数量、办学经费的筹措与使用等方面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许多"国有民办"学校以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为突破口,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国有民办"学校在岗位聘任、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摒弃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原则,实行结构工资制,真正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按劳取酬的合理分配原则,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教师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大大增强,教育教学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4.适度满足社会选择教育的需求。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极不平衡,教育的有效供给不足,教育经费短缺,教育资源贫乏,使许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高,人们实选择教育和学校的可能性很小。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社会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以及人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也使得社会和个人对教育的选择多元化,但单一的国办教育难以满足社会和个人日益增长的对教育多元化的需要。"国有民办"学校的创立,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多元选择的需要。尤其是那些拥有优良师资和现代化教育设施的"国有民办"学校,以其自主办学的优势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大大刺激和满足了许多家长与学生择校的愿望,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教育资源总量。

  5.加大改造薄弱学校的力度。在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过中,如何加快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已成为一些地方基础教育改革的突破性探索与实践。政府花大力气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使薄弱学校的面貌能够得到治理,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缩小校际差距的路途漫漫。适当引进民营的办学与管理机制,能够调动有关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同时也为改造薄弱学校找到突破口。如非常成功的"国有民办"学校----杭州新世纪外国语小学,就是对原先一所薄弱学校进行改造的基础上,重新确立学校的发展方向,以外语教学为特色,短短的几年功夫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很好。实践证明,薄弱学校通过转换机制,办出特色,不失为重塑形象与重建信誉的一条途径。

  6.有利于教育、教学的创新与改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为统一管理学校,也为保持教育上公平而采用的大统一的教育模式和方法,一切几乎是标准化的,学校和教师已没有多少探索、创新的空间。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将促使"国有民办"学校以自身较高的教育质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来满足受教育者的需求。教育的高质量和可供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对教育、教学的创新和改革。"国有民办"学校一方面由于自主办学的法人地位和灵活的管理机制,为教育、教学的创新改革实验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又由于学校必须在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因而具有较强的创新改革的动力。实践证明,"国有民办"这种办学体制有利于教育、教学的创新,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国有民办"这一办学体制将"国有"和"民办"两方面的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了双方的教育资源,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公立学校的改革,以及有效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开辟了一条新路。当然,"国有民办"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碰到过种种矛盾,仍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如怎样真正发挥学校董事会的作用;如何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护合法权益;社会怎样进一步开放教育人才市场,减少教师流动遇到的阻力和困难;政府应采取什么措施监督并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等等。但作为办学体制改革的一项有益尝试,"国有民办"学校所显现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以及对现有办学体制改革的影响是客观存在并逐渐增大的,必将对中国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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