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研究分析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总结了“九五”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就,分析了当前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提出了“十五”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是“十五”期间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计划》指出,“九五”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教师队伍整体规模在总量意义上初步适应“九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求;教师队伍的职务、年龄、学科结构得到改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全国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由1995年的55.2%、69.1%、88.9%提高到2000年的68.4%、87.1%、96.9%;教师地位和待遇有所提高,民办教师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教师住房紧张的状况明显改善,全国城镇教师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城镇居民平均水平;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制度化,初步建立了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教师工作的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教师队伍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计划》同时指出,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实施素质教育以及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总体上偏低,专业化程度不高;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教师和校长管理体制尚待理顺;教师待遇仍然相对偏低,部分地区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教师队伍的法制建设任务艰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紧迫的任务。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确定了基础教育的战略地位以及新世纪初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政方针,素质教育思想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对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更加紧迫的任务。为此,《计划》提出,“十五”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师法》为依据,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为主线,以骨干教师队伍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努力创设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环境,建设一支数量适当、分布合理、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满足需求与提高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坚持开放性与均衡性并重的原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坚持开放、流动、竞争、有序的原则,正确处理流动与稳定的关系;坚持依法治教的方针,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和建设教师队伍;坚持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
《计划》提出,“十五”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教师数量基本满足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所有中小学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国家规定学历,全国小学、初中教师的学历层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分布趋向合理,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实现结构比例控制;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和校长聘任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得到巩固和完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在更大的广度和深度上进行,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依法理顺教师和校长管理体制,努力形成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的中小学师资和人事管理新模式。
《计划》提出了实现目标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广开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通过辞退不合格人员、逐步清退代课人员、精简压缩非教学人员、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等方式,积极稳妥地调整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加强教师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实施西部教师培训计划,提高西部地区中小学教师的素质;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特级教师制度;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依法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建立人员流动服务体系;完善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督察制度,提高教师工作管理水平;依法理顺中小学教师的管理体制,落实关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职责,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中小学管理队伍;加强教师工作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教师法》配套法规,提高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依法执教水平。
教育部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根据《计划》的精神,结合当地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区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研究制订实施意见和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以适应巩固扩大“两基”成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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