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新聘任的教师在合同期内有两次晋升机会,两次晋升不成功,将解除合同关系。记者近日从北大获悉,这是北大《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的一项新的规定。
根据改革方案,新教员在讲师岗位上有两个合同期(共6年),理工医科类教师在副教授岗位上最多有三个合同期(共9年),人文社科类教师在副教授岗位上最多有四个合同期(共12年)。新聘讲师在该岗位工作满两年之后,合同期内最多有两次申请晋升副教授的机会;新聘副教授在该岗位工作5年后,合同期内最多有两次晋升教授的机会。如果第一次申请不成功,第二次申请必须在相隔一年之后;如果第二次申请也不成功,无论原聘任合同是否到期,聘任关系从学校通知本人之日起一年后自动解除。
两次机会是否太少?对此,北大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与美国的大学只有一次申请机会相比,北大规定的机会并不少。他说,两次机会对申请方和评审方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评审公正前提下,如果一个人两次申请都不成功,那就说明他达不到北大的要求;而如果评审方不能保证公正,就会使优秀人才流失,使学校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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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本校博士当老师
北大今年原则上不留本校博士毕业生当老师。北大这些人事改革方案虽然还没有最终敲定和对外正式公开,但目前已经在北大引起了震动。
昨天,据北大人事部部长周岳明教授透露,该方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原则上不留本校博士毕业生当老师,真正破除学术“近亲繁殖”现象。
对此规定,大部分院系表示赞同或基本认可,但反对的意见也不少。反对者担心,此举不仅使人才流失,还会降低本校师资水平,并会对北大生源质量产生影响。
有关负责人认为,并非所有的北大博士都是优秀的,外校也并非没有优秀博士生,因此北大应该吸纳外校优秀博士前来任教。更为重要的是,衡量一个大学成就的标准是它为社会培养了多少优秀人才,而不是为自己培养了多少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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