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从校长成长规律出发,从校长所担负的职责、扮演的角色、校长在教育事业中所处的地位入手,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在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方面的有益经验和成果,创造性地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长专业化队伍建设。通过对于校长专业标准拓展延伸校长准任制度、校长职级制度、校长培训制度,校长过程培养机制、校长选拔任用机制,以及校长激励机制的研究,构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校长专业化的发展,进而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办学质量,推进现代教育制度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该试点实施确定了三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制定符合上海特点的上海市校长专业标准,并完善上海校长职级制度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第二阶段,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和建立考试机制,并制定校长任职前与履职岗位培训制度与培训课程大纲;第三阶段,研究校长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并研究校长专业发展的评价机制和培养工作的评估机制。
为有效实施该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拟定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与配套政策,包括:建立校长准任入职考试制度;建立校长任期满注册制度;建立校长职级与岗位设置类别等级的对接标准;建立校长流动交流制度;由人事处牵头出台关于促进本市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与岗位规范意见、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指导意见、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流动交流的指导意见;由校长专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牵头出台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认定工作意见。
该试点项目还将通过以下保障条件,推进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第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上海市教委确定一名副主任总负责,市教卫党委确定一名副秘书长任顾问。第二,落实人员安排。试点改革小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财政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市教卫党委、市教委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部分区教育局党政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第三,保障资金投入。按项目规定投入一定的资金。第四,发挥优势条件。上海从90年代后期开始研究校长职级制,于2000年开始实行校长职级制,有改革与实施的基础。
该方案将分阶段进行实施:第一阶段(2010年12月底前),召开前期座谈会,研究方案总体思路和安排部署;成立课题组,将校长队伍建设分成若干个专题组,分工落实、分头启动。第二阶段(2011年3月底前),开展问卷调查,召开系列座谈会;各专题提出研究框架和思路。第三阶段(2011年6月底前),开展考察、专访等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分析提出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第四阶段(2011年9月底前),综合分析、提炼,形成研究报告初稿。第五阶段(2011年11月底前),修改完善研究报告,提出若干政策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促进校长队伍建设的若干文件。第六阶段(2012-2013年)对已形成的校长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进行试点安排,逐步推进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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