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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116名民办教师遭无理由解聘
2011-09-14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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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数十位江苏徐州市的民办中学教职工联名向媒体反映,今年7月28号,徐州市教育局将市区四所民办中学的116名教职工全部解聘,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不管职称、年龄、工龄,下岗之后自谋出路,不少教职工生活窘迫。而这116名教职工,很多都是上世纪九十年代顺应当时的教育改革,从公办学校进入民办学校的老师。

  采访中,徐州市教育局表示,民办教育完全是按照市场的运作模式,解除合同符合法规,教育局对于民办教师不可能托底全部安置。

  公办学校工资低教师放弃编制进入民办学校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为了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各地相继开始兴办改制学校,形成了“国有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多种民办形式。

  江苏徐州市从1997年也陆续兴办了多所类似性质的学校,由于当时公办学校工资普遍较低,不少中青年教师放弃了原有编制,进入民办学校工作,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加入其中,并逐渐成为教学骨干。一位当时从公办学校进入民办学校的老师告诉记者:

  民办教师:由于当时县区都拖欠工资,最多的时候半年发一次工资,尤其是县区的公办学校,各方面的福利保险不到位,工资水平要比民办学校低大约一千左右,民办学校当时没有保险,但是工资相对高一点,很多老师放弃了县区的公职身份来到民办学校。

  教育局:解除合同是一种安置方式

  记者了解到,教育部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发文要求:改为公办学校后,具备教师资格的新进人员,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适当的方式录用为公办老师;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采取恰当的方式进行分流并妥善安排。

  目前徐州市区仅剩两所民办中学,岗位有限。到底如何分流并妥善安排民办教师?是否就是一次性清退?徐州市教育局在接待清退教师代表时表示,民办学校作为独立法人,既然已经不存在了,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再续签,完全合法。

  徐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刘桂云:其实解除(合同)就是一种安置,这是包含安置中的一个意思,解除你本身就是一种方式。

  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徐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民办教育完全是按照市场的运作模式,解除合同符合法规,教育局对于民办教师不可能托底全部安置。

  看着日历牌上刚刚过去的教师节,徐州市的民办教师言语间透着些许沉重和无助。

  民办教师:虽然我们对教育很热爱,但是学校和教育局并不热爱我们,我们真是感觉不知道该说什么,变成了社会无业人员,我感觉我们变成了政策的牺牲品。

  (记者 赵立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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