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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200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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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职成函[20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经各地推荐和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工作小组专家评审,我部批准北京师范大学等8所院校为第三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现予公布(见附件)。

  希望基地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00]9号),加强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领导,积极支持基地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同时,要将全国重点建设基地和本地基地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共同完成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任务。各基地学校要以培训项目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地自身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努力在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附件:第三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名单

  教育部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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