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今天开始执行新《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规定,凡是由他人替自己撰写论文或替他人撰写论文的北大本科生将会被开除学籍。
北大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说,这是北大首次对本科生的学术论文规范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罚标准予以规定。
学生考试后要求加分视为作弊
新的条例还规定,北大本科生提交的论文、实验报告、本科生科研论文中存在抄袭事实,且抄袭篇幅超过总篇幅50%者;在已提交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中存在抄袭事实,且抄袭篇幅超过总篇幅30%者;或者被使用的他人观点构成该学术违纪作品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观点者也将被开除。
另外,北大新规定还表示,学生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在考试后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隐瞒违纪作弊事实者,以考试作弊处理。
卢晓东说,以往对抄袭论文的本科生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罚标准,即使全文抄袭,处罚也只是取消学位。但现在对抄袭论文的处罚比以前更严格,标准也更明确了。
教授认为事后处理可适当放宽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说,这个制度的设立在于事先的防范,让学生在这个问题上感受到一定的心理冲击。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学生余歌说,虽然周围的同学写论文时会认真准备,但也确实会有抄袭论文的现象存在,这样的规定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有些学生即便抄袭,也会换一种说法,不一定像电脑一样复制粘贴。
余歌还说,一般情况下老师并不会在论文上为难学生。所以学术规范首先还是个道德问题,只有老师的行为才能从根本上、思想上感染学生,使学生自觉地遵守学术行为规范。
另外,李成言教授还说,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但在事后处理上也许不会那么机械,可以适当放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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