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必须瘦一瘦身了
高考决定着许多人的命运,一分之差,就很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在激烈竞争中,高考加分逐渐变成家长和学生眼中的“唐僧肉”,甚至引发了一系列“高考腐败”。高考加分政策,究竟促进了公平,还是拉大了教育不公?加分政策又该如何调整?
“谁没加分谁吃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公布的2013年文理科分数段统计表显示,在“火拼”最为激烈的两个分数段,每1分就集中了1000名以上考生。
“如果能早想办法,拿上10分或20分的高考加分,就不用在这个分数段挤得‘头破血流’了。”广州市民许燕说,儿子今年“裸考”参加高考,压力很大。“过去是谁加分谁占优,现在是谁没加分谁吃亏。”
据了解,高考加分政策早在1977年恢复高考时就已出现,其初衷是希望通过加分,弥补高考在某些方面造成的不公平,改变“一考定终身”的不科学。由于当时项目较少,执行相对公正,考生意见也较少。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表示,我国现行高考加分政策,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政治性加分,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烈士子女等考生,采取政治性补偿、照顾的优惠政策。
二是鼓励性加分,对具有文艺、体育特长或获得重大科技竞赛奖项的学生,以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以激励学生发挥特长。
三是政策性加分,国家、地方或某些行业为某个特定需要实行的特定政策,如对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关照。
但如今,高考加分政策已有过多过滥之嫌。据报道,目前,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仅14项,而各地的各种优惠政策累积达192项之多。
北京市日前公布的2013年高考加分名单显示,加分总人数约占全市高考报名总人数的18%,较两年前又提高了两个百分点。几乎每8名考生中就有一名享受加分。
“这种大量提供的优惠,改变了公平竞争的性质。有违高考制度设计的初衷。”杨东平说。
近年来,教育部以及各地都在给高考加分政策“瘦身”。从2005年起,湖北省先后砍掉“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干部”“见义勇为学生”、各学科奥赛、“小小科学家”等加分项目,目前仅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省级以上运动会优秀选手等九类考生可享受10分或20分加分。
尽管如此,一些加分政策仍备受争议。如2009年湖北省地方政策明确,“农村独生女报考省属高校加10分”,2012年至今全省已有5万多名农村独生女享受该项加分政策。武汉市市民周建华对此质疑道:“如城中村的独生女持农村户口,这些孩子从小就在城市接受教育,高考时却能享受加分政策,这公平吗?”
武汉大学教授洪可柱表示,长期以来,高考加分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其出台过程不透明,随意性大。很多部门都想把加分当做社会管理或福利手段,加分项目曾一度涉及科协、体育、外事、民委、残联、公安、民政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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