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网讯 9月6日,教育部召开2011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有关情况。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认同传承,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将于9月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鄂尔多斯市举行,闭幕式于9月17日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举行,两地将组织群众集会,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双语诵读活动。
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宣传主题是“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要求各地各部门遵循“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的指导思想,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或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本届推普周制作了电视公益广告《我和爷爷》和招贴画《诵读经典传承文明》《我和爷爷》。推普周期间,公益广告和招贴画将在各地媒体和基层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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