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数学和英语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其他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
报名人员需在陕户籍、连续学籍满3年
《办法》规定,报名人员的常住户籍需在陕满3年,且截至2015学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最终裁定。
考试科目设置方面,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志愿填报将于6月25日开始
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为面向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考生需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4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被本科二批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又参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排列在同一总分的最后位次。也就是说,今年明确将录取未报到的考生限制范围缩小到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面向贫困县学子设单设本科批次 提前批结束后进行录取
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面向我省56个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定向招生;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65个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省级贫困县(区)定向招生。
单设本科批次分别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3个专业志愿。填报A段志愿的考生要求条件为: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56个国家级贫困县(区)域内;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同一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填报B段志愿的考生要求条件为: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65个贫困县(区)域内的农村;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同一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
单设本科批次在提前批本科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