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恢复高考
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正式恢复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据统计,当年的报考人数570万,录取人数27万人,录取率4.7%。
1978年全国统一命题
教育部决定:1978年高等学校招收新生,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考试。
1981年招生制度改革
改革内容:1.注意每年招生总数内部的比例关系,如文、理、工、农、医、师等科类的比例,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干部培训的比例等。2.打开人才通向农村的道路。一是农、林、医、师等院校实行部分定向招生;二是在录取时,实行一次投档的办法。凡是第一志愿报农、林或专门为农村培养医生、教师的学生,又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全部一次送给有关学校挑选。3.打开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直接联系的渠道,采取委托培养的办法。4.更好地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988年
外语成绩
我省首次规定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的考生,其外语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以适应外向型经济对教育的要求。
1990年
统一考试标准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正式实行标准化的第一年。共考9个科目,其中外语一科全部实行标准化考试,即试题分主观题与客观题两类,答卷亦据此分为两个部分,客观题部分的答卷由机器阅评。
1994年
并轨制
作为全国20余所直属高等院校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之一的浙江大学,率先实行招生“并轨制”。即所有考生均按统一标准录取,新生一律缴费上学,不再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及以委托培养、自费生为主的调节性计划并存的“双轨制”。这一改革彻底改变了上大学由国家统包的旧模式。
1995年
“3+2”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3+2”的办法,参加国家教委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突出了对考生能力的考察,既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也有利于减轻考生负担和高中教学的改革。
“3十2”高考科目还规定,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文、理两类考试满分各为750分。各科考试时间,语文考试为150分钟,其他各科均为120分钟。各科均实行选择题、非选择题分卷考试。
1998年
港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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