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2017年秋季学期将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阶段。
2016年5月,北京市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提出了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按照改革方案,2017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将在2020年参加改革后的首次新高考,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必考3+选考3”。此外,在高校招生录取时,还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7月6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其中对等级性考试进行了进一步说明。作为北京市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两套实施办法将从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级高一学生起实行。
【焦点】
“6选3”成绩分为五等级
文件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要求为依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语数外等9门合格性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确定成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确定成绩。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组织补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考生从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等级性考试成绩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为A、B、C、D、E,等级根据原始分划定,卷面满分为100分。
等级性考试计入高考总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各区教委根据市级要求组织实施。等级性考试全部由全市统一组织。
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参加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每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可认定相应科目合格。
等级性考试则是由参加北京市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
高等院校也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分专业(类)自主提出指定选考科目。
参加北京市当年统一高考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都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另行制定。
【释疑】
1、怎样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兴趣和优势选择,高校可自主指定选考科目并公布
参加北京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
学生可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选定等级性考试科目。
高等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6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指定选考科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2、各科目开考时间怎么安排?
9门合格性考试每年考两次,等级性考试考一次
合格性考试中,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其余11门科目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各区教委根据市级要求组织实施。
等级性考试仅限当年北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每学年组织1次,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
3、学业水平考试能否跨省认定?
凭证明可申请相应科目成绩认定,等级性考试不能跨省认定
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均须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等级性考试仅限当年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外省转入北京市的高中学生可持转出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合格认定。等级性考试成绩不能跨省认定。
4、新规对学校教学有何影响?
学校须按学生选择科目走班教学,实现因材施教
相关文件实行后,将对北京市普通高中和学生带来重大影响。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高考综合改革赋予学生更多选择权,学校须按学生选择科目情况实行走班教学。这些变化为真正实现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对普通高中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实施办法》对此提出应对措施:一是各区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造必要条件。二是各学校要落实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各门课程,加强学生生涯指导,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课需求。三是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