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从12月1日开始
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
青海省规定,该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由各考区招办负责。凡户口在就读中学所在州(县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报名初审,再由考区招办复审;省内跨地区就读高中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州(县市)招办报名(西宁市四区内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中学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州、县(区市)招办报名。
青海省招办重申,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非户籍地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补习学校或原毕业中学报名;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不准在省内中学报名,否则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区重复报名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对口高职”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就读学校统一报名,由学校负责资格初审,由学校所在辖区招办复审并安排考场;往届中职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另外,为方便广大考生及时报名,确保大家的合法权益,青海省招办特发温馨提示,提醒考生报名时将现场统一采集考生电子照片,考生切勿擅自翻拍照片、粘贴由家长提供的电子照片或复制学考库的照片;因高校录取时正值夏季,为展示形象,考生最好着单衣拍照;现场采集的电子照片要与高中学考库、省外就读高中登记表、户籍库的照片核对,不一致者将按冒名(充)报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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