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考加分政策新规:照顾加分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高考日益临近,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农村独生子女可享受高考加10分政策。连日来,邢台市任女士正为孩子申请加分一事来回奔波。她想不通的是,孩子是农村户口,而且家里还办有独生子女证,为什么在办理加分过程中却卡了壳?
农村独生子女 高考加分审定未过关
任女士家住邢台市开发区留村镇后大流村。她的儿子小华(化名)即将参加今年高考。一个多月前,小华所在的学校通知家长,如果孩子是农村独生子女,可以申请高考加分。因为小华是独生子,而且早在2008年他们就办好了独生子女证。听闻可以享受高考加分,家人欣喜不已。领取了高考加分审定表格之后,任女士便按照审定要求,相继到村委会、镇政府计生办等部门盖章。
原以为一切顺利,结果两三天前,任女士接到村干部通知,让她到镇政府计生办去一趟。任女士说,计生办的负责人很明确地告诉她,孩子不符合高考加分政策,之前的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也被计生办扣留,意味着孩子无法享受高考加分。
照顾加分 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据了解,任女士提到的高考加分政策是指,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高考加分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新办法从2016年高考报名起开始执行。根据通知,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河北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
新办法明确了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考生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河北省农村居民的;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为河北省农村居民。
对照上述规定,任女士承认,她与前夫曾经生育两个孩子,离婚后两个孩子都跟着前夫生活,而现在家里只有小华一个孩子,更何况还早早办了独生子女证,“如果不是独生子女,为什么还给我们办理独生子女证?”
镇计生办 承认办理证件有疏漏
13日上午,记者就任女士的遭遇采访了留村镇计生办王主任。他说,任女士的孩子不能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因为任女士与前夫生育过两个孩子,仅这一点就不符合相关要求。
记者了解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办理后,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任女士夫妇的证件办于2008年8月。但是,按照相关规定,“再婚夫妻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显然,他们并不符合办理条件。
那么,任女士手里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怎么办出来的?对此,王主任承认,当时证件办理的过程存在疏漏,工作人员有不尽职的地方,“没有经过认真、详细的调查核实”。同时,这也意味着任女士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个废证,今后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待政策将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