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河北保定市教育局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外市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上述《公告》称,“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教明电201722号)和6月26日保定市《2017年外地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到我市招生有关工作公告》,截止到7月5日,共有6个地市50所学校到保定市进行备案,因其备案时间晚于保定市中考填报志愿时间,所以保定市不再组织对其统一录取。”
《公告》表示,拟到外市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需自行向招生学校所在地市教育局或学校咨询,建议考生理性、慎重选择外地学校就读。
此外,保定市教育局还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有以下三种情况:外市民办普通高中未在保定市备案的;外市民办普通高中虽在保定市备案,但超计划招生的;按志愿已被保定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又到外市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都不能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在《公告》文末,保定市教育局还提供了衡水市、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定州市等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室的联系电话。
7月11日晚间,保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记者进一步解释了上述《公告》。
这名负责人表示,6月23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后,保定市教育局与河北其他平行地市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在保定招生事宜进行了协商,但这一协商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今年保定市中考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25日和26日,而各地市教育局上报50所民办学校备案资料时已晚于6月26日,所以没有纳入到保定市中考统一招录工作内。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上述50所其他地市的民办学校已经在保定市教育局备案,因此考生也可以自行前往报名就读。
该负责人透露,河北省教育厅去年在官网上公布了全省所有民办学校跨地市招生计划,保定市去年也按照这个计划将这些民办学校纳入了中考招生志愿,并和保定本地学校一起统一录取。但今年的形式完全不同,河北省教育厅不再统一出台民办学校的跨地市招生计划,而是要求各地市教育局相互协商制定计划。
6月23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跨地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应在招生前,将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简章等报送其所在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纳入生源地招生入学工作整体部署。
此外,上述保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人承认,今年衡水市教育局报送至保定市教育局备案的民办学校信息包括了备受争议的衡水第一中学。因此,衡水第一中学也不再纳入保定市中考统一招生计划,“但考生可以自行联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