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根据规定,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强化综合评价,提高选拔质量,同时将转变研究生招生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规定中未出现对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要求。
在选拔方式上,新规重点强调要“强化综合评价,提高选拔质量”。通知要求,转变研究生招生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强化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和规范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群体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针对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改革,《规定》也明确指出,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通知》还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办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要进行及时、充分、规范的公开。拟录取名单要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要充分利用本单位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和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记者赵婀娜)
相关文件>>教育部要求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相关文件>>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相关文件>>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相关报道>>教育部:明年考研取消不超40岁限制 更多>>研招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