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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教育2010发展纲要
20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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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6


   为了切实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部署,落实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实施“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根据教育部《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中共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北京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一)挑战与机遇

  进入21世纪后,国际上经济全球化逐步推进、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持续深刻的变革。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全面提高教育水平从而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正在成为世界各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国家竞争力而采取的重大战略选择,也是当今世界教育发展的主要潮流。

  面对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并把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也确定了新“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提出要通过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把北京建设成世界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特点的基础设施和知识产业,教育的现代化,既是首都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首都现代化的前提和关键。北京教育发展的步伐必须适度超前,必须紧密围绕首都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首都的经济现代化、城市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和知识、科技贡献。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北京的教育已经具备了比较坚实的发展基础,多项水平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形成了人才、知识、信息、科技密集的地区优势。改革开放尤其是“九五”时期以来,北京教育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了在全国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重大历史成就。教育现代化准备阶段的任务已基本完成,进入向现代化迈进的新阶段。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北京教育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学校之间的教育发展不够平衡;现代化社会所要求的教育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教育结构还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保障教育现代化及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在充分动员和利用社会资源方面缺乏活力;教育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不够紧密,适应能力和贡献能力有待加强;教育投入特别是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与需求相比尚有差距,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仍然不高。这些问题是改革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制约着北京教育现代化前进的步伐。

  北京教育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历史阶段,挑战与机遇并存。未来20年是北京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北京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机遇期。因此,适时地制定和实施与首都经济发展相协调的首都教育发展战略,是北京教育当前的迫切任务。

  (二)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教育现代化建设

  正确认识北京教育发展在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抓住机遇而不丧失机遇,开拓进取而不因循守旧,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北京教育现代化建设。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的现代化作为首都现代化的核心。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性的发展观,在教育发展中切实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实现教育发展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内在统一。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数量与质量,普及与提高,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实现首都教育发展从数量扩张为主,向质量提升为主转变;从以学校学历教育为本,向以人为本和以人的素质能力发展为本转变;从一次性学校教育体系,向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转变。

  (三)首都教育和首都教育发展战略

  北京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始终站在首都的角度上去认识和处理问题,树立首都教育的观念。在新世纪、新的历史阶段,应当努力作到:

  ——与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的地位和功能相匹配,与弘扬优秀文化、建设“首善之区”的要求相适应,立足北京,辐射全国,走向世界;

  ——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各类教育需求,机会充足,条件完备;

  ——与国家和首都的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到强有力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教育的整体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在国内外发挥着重大影响作用;

  ——率先形成较为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得到优化统筹配置,实现高效率的利用。

  建设首都教育要通过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完成。现阶段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即:内涵发展、人才强教、资源统筹、开放创新。

  内涵发展战略选择就是要根据首都教育的发展目标,在现有基础上和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协调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内部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突出质量第一意识,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使首都各级各类教育的普及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并迈上新的台阶;各类人才的培养质量进一步符合教育方针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使首都教育在国内外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

  人才强教战略选择就是要根据首都地区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密集的特点,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教育工作的根本环节,集中力量迅速提高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聚集国内外优秀人才来京任教,大力吸引最出色的学生来京求学,从而带动首都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资源统筹战略选择就是要根据首都的区位优势,整合集成首都地区的中央和地方教育系统内部和外部所有的资源,广泛吸收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按照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集中规划,综合利用,形成有机协调的整体,极大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开放创新战略选择就是根据建设首都教育的内在要求,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广泛吸纳国内外一切符合教育规律的先进经验,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破除一切不适应发展的障碍,使首都教育始终保持改革领先的位置,充满蓬勃的生机和不竭的动力。

  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的最终目标是,经过几个阶段的不懈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在世界范围内教育思想先进、教育体系完备、教育质量上乘、教育环境优越,能充分满足社会需求、兼容并包、博大厚重、与时俱进、协调完善的全球性教育中心城市和充满发展活力的学习型国际都市。

  二、2010年首都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10年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其标志为: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更加发达;高等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教育差距显著缩小;学习型城市初步形成;教育的学习服务能力、人才支持能力、知识贡献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初步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和体系。

  (一)事业发展目标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能够满足所有学前儿童的入园需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得到较大发展,基本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向家庭辐射的多样化启蒙教育和指导服务格局,幼儿监护人、看护人接受教育指导率达到95%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适龄儿童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程度进一步扩大。

  ——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和完成率得到进一步巩固,入学率、完成率分别保持在98%以上和95%以上。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保持在24万人左右,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达到70%。

  ——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得到切实加强。五年内培养10000名适应首都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需要的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实现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左右,职前培训率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参与率达到70%以上。

  ——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发展,规模稳步扩大。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总量控制在120万人左右,其中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保持在60万人,研究生在校人数规模达到16万人左右。到2008年,高校外国留学生规模扩大到8万人以上。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

  ——残障人群接受教育得到更大便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进一步满足残障儿童少年青年对学前、高等及职业教育的需求。

  ——全市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2年。

  (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目标

  ——结合首都城市布局规划和人口变化,重组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在新建居住区、郊区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优质学校和幼儿园,实现高水平中小学校、幼儿园向新建小区或城市新区整体搬迁或举办分校,其中优质中学在郊区建成20所左右的分校。到2010年小学和独立设置的初中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分别调整到1400所和350所;农村地区初步形成一个乡镇一所初中、一所中心小学附设1-3所完小的学校布局。新建或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

  ——适当进行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把示范性高中建设,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与改造办学相对困难学校相结合。普通高中保持在300所所左右,其中市级示范性高中60所以上。

  结合区县产业调整和行业产业升级,每个区县集中办好1-2所的职业学校,每个行业集中办好1所职业学校。全市重点建设4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10所学校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职业学校;重点建设50个示范性公共实习训练基地。建设10所左右高水准的职业技术院校,培养适应首都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急需的高级技能人才。中高等职业学校保持在100所左右。

  ——根据首都城市“两轴、两带、多中心”的新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继续推进高校向郊区战略转移,在50万以上人口的新城市设置一所社区高中后职业教育机构。

  ——良乡、沙河高教园区建设基本完成,其在资源共享、办学模式创新、结构调整、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显著提升。

  (三)办学条件建设目标

  ——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进一步均衡优质发展。实施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到2008年全市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主要项目达到新颁标准。

  ——整体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城区示范幼儿园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6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达到市颁合格标准的基础上,达到一级一类标准的占30%。

  ——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建设一所现代化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建设一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特殊教育中心,为残障人员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康复环境。

  ——为配合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工作,在城区建设10个左右的包含体育、艺术、科技和劳技教学功能的教学辅助中心。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学历水平显著提高。提升新任教师的学历层次,新任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到专科以上,其中30%为本科,新任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到本科以上。

  到2010年,幼儿园专任教师80%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85%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8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10%左右达到研究生学历;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9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课的“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普通高校专任教师80%达到研究生学历。

  ——教育信息化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全市所有学校都实现校校通,建成校园网。所有中小学都接入互联网,实现每8~10名学生一台电脑,提高中小学管理信息化水平。搭建中小学信息资源平台,建成内容丰富、共享共用覆盖全市的教育资源库。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所有教师都能基本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广大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

  整合现有教育资源,以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建成一所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远程教育机构。

  (四)体系建设目标

  ——建成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互补,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紧密结合,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规划建设15所左右具有颁发专科层次高职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设置10所左右独立学院。在职业学校中建设体制改革学校10所左右。

  ——促进首都所有教育资源更加开放。国民教育学校学习资源和设施,在课外时间向社会公众开放时间每周超过15小时。50%以上的企业、社区和其他组织成为学习型组织,网络教育和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全天候”对外开放。

  ——在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之间开展学分互认的试点。

  ——实现各级各类教育之间、教育与培训及工作经历之间的相互转化,在高中及以上阶段的学校实施弹性学习制度和灵活的学分累计制度,尝试制定社会化的市民学习成果认证(学分帐户或终身学籍卡)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为了保证2010年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启动《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人才强教》、《提高劳动者素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五项行动计划和实施《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工程》、《奥运教育服务工程》等五项工程。

  (一)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在本市贯彻落实这个文件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提高实效性。要立足当代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建立学生道德素质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幼儿道德启蒙教育,促进家庭、幼儿园、学校、社区德育活动的有效配合。进一步加强校纪校风建设工作,切实贯彻新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首都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建立数字德育平台,不断创新德育模式。整合德育资源,建设德育研究机构。重点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开展迎奥运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高等学校通过推进公共理论课重点建设,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改进教育教学质量,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要扩大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覆盖面,强化对学生课余活动和生活的引导和管理。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公益劳动等活动。

  建立科学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品行考评制度,促进德育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注重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坚持健康第一,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将美育纳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德育工作中形成合力。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校外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迎奥运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二)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行动计划

  进一步优化高校布局结构。根据“两轴两带多中心”新的首都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加强对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规划。加快良乡、沙河高教园区建设,促进园区内各高校在办学模式、学科专业调整、产学研结合以及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创新。推进高等教育资源向城市新区、郊区的战略转移,今后凡新设置的高职学院、独立学院原则上在城市新区、卫星城办学。改变部分学校多校区办学的局面,通过资源置换等市场方式,逐步使学校在郊区的新校区成为学校的主校区,进一步集中办学,提高效益。科学规划民办高校发展,引导民办高校向郊区转移,同时合理提高其办学标准,进一步改善民办高校办学条件。

  加快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步伐。根据我市“三、二、一”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生产、管理、服务一线人员的要求,科学规划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以市场化为导向,在自愿的基础上,突破学校隶属关系和学校类别界限,通过调整、整合、联合、合并等形式,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集中,提高学校规模效益,形成优势品牌。以行业大类和专业大类为结合点,促进相关职业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转换办学机制,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服务方向,进一步加强为行业服务的针对性。支持区县根据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职业人才的需求,合理重组教育资产,重点建设规模大、条件好、质量高的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为区域服务的针对性。加强教育、劳动行政部门以及产业部门的合作和政策协调,促进教育与培训、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相互衔接。

  充分发挥区县政府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的统筹作用。各区县要按照区域空间布局规划、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中小学办学条件新标准,合理制定未来5年区域内中小学布局规划。要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通过联办、合作举办以及举办分校等形式,引导城市优质中小学资源向农村、郊区以及城市新区流动。

  (三)人才强教行动计划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整合教师培训资源,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加大对教师培训的投入,逐步提高教师培训专项资金额度。及时准确了解教师培训需求,建立教师培训项目面向所有培训机构公开招标的制度。支持学校结合教学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究活动。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教师远程学习培训、研究交流的数字平台。建立教师定期带薪脱产培训制度,设立教师学习账户,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发展。有计划地资助优秀教师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和出国培训。

  加快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新世纪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工程、高校特聘教授计划、职业学校“双师型”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加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打造高水平的科学研究队伍和教师队伍。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任用、流动、分配和保障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抓紧培养造就一大批中青年业务骨干。改进人事管理,为学校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懂政治、懂教育、懂管理、具有国际视野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改进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从党管人才的角度高度重视民办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切实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建立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津贴制度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地区中小学任教奖励制度。适当提高农村骨干教师、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制定“农村教师双百计划”,每年分别选送100名农村骨干教师到国内外大学进修、到城区学校任教一年。

  (四)提高劳动者素质行动计划

  集中力量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加强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和农科教结合的力度,增强农民教育与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农民和农转非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到2008年,有计划分年度地完成60-8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善农民教育与培训网络,以现有职业学校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开展科技推广项目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充分利用村成人学校和小学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实用技术、科学知识、健康文明生活、民主法制等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重点职业学校开展科教下乡、对口支援活动和远程教育服务。完善农民教育与培训的保障机制,形成政府统筹规划,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安排培训内容,农民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机制。从2005年开始各级财政都要设立农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师资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并对接受培训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严格实施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加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认真实施“三年百万”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大力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制定和完善北京市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计划,建立健全北京市在职职工继续教育的管理和评估制度,把职工参与继续教育的成绩作为考核职工年度工作、晋级升职的重要依据。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提供出国进修、高校深造、访问考察、见习锻炼、长短结合等多种方式的继续教育选择机会。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人员的比例。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科学决策水平和开阔国际意识为重点,实施新一轮的党政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全市党政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

  建立覆盖全市的现代远程学习平台和学习网络。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机制,以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远程学习与面授教学相结合,整合教育资源,搭建开放式学习平台,为市民提供丰富、优质、多样的学习资源。以现有学校信息技术资源为基础,加快农村教育与培训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05年所有乡镇、到2008年所有村都建有农民远程教育站点。建立适应终身学习要求的学分累计制度、学习成果认证制度,使市民通过自主学习能够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

  (五)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行动计划

  进一步加强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京合作办学,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校和职业学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为港澳台学生来京学习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加强出国留学工作,提高公派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自费留学人员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大力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以各种方式为首都现代化服务。建立与主要国际教育组织、重要外国教育机构、外国驻华机构教育部门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吸引主要组织在京设立办事机构。积极筹办和承办高层次国际性教育会议、举办教育国际论坛、国际教育博览会。

  支持高等学校以项目为载体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引智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大力吸引境外优秀人才、国际知名专家参与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活动。对符合首都发展需要、具有良好国际声誉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给予承认,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鼓励跨国公司在京建立区域培训中心。

  积极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到2008年留学生规模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8万人以上。设立政府留学生奖学金,面向全球吸引杰出青年人才来京学习。倡导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吸引境外优秀学生来京学习。加大力度改进对外汉语培训工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专业教育,吸引境外学生自费来京学习。清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在外国留学生住宿、勤工助学、法律援助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进一步推动开放各级各类学校接收外国学生的工作。

  积极开拓教育国际市场。针对国际上特别是海外华侨华人中的汉语学习需求以及国际劳务市场需求,加大北京教育的对外宣传和对外输出力度。加快建设适应国际教育服务贸易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重点建设5-10个对外汉语师资培训基地,探索在海外建立若干汉语培训基地,培养和输出一批对外汉语教学的优势师资。推广对外汉语教学精品教材、普通话测试标准,以及其他特色优势课程和考试服务产品,树立品牌、发展相关产业。发展对外汉语远程教育,开展网上汉语教学和其他相关信息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到国外、境外办学。以重点职业学校为依托,面向国际职业技术人才市场,输出优势课程和技能人才。

  (六)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

  结合布局调整,执行新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大力加强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初中学校建设,彻底改变基础薄弱校和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到2008年全市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主要项目上达到新颁标准,小学和初中的办学困难学校全部消除。显著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与新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相协调,修改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办法的相关内容,确保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合格达标。

  迅速缩小城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相关各级政府在制定实施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安排年度财政预算中,要优先考虑农村教育发展,保证投入,保证学校建设的规划用地和建设资金。为配合达标建设工作,在城区建设10个左右的包含体育、艺术、科技和劳技教学功能的教学辅助中心。

  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理流动制度,实现教师的定期流动。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务、申报市级骨干教师,要有到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每年选派100名市区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年;继续开展特级教师到农村讲学、辅导和收徒活动。组织城市地区百所中小学与农村学校对口支援,组织在京高校结对帮扶农村学校,加强城乡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依托高等院校开展对农村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的专项培训,开展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坚持农村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定期提高培训制度。

  (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程

  2005年秋季开始,小学、初中一年级全部实施新课程方案。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改革实验。尊重学生个性,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推进课堂教学实践创新,倡导体验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大力开展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教研机制。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积极稳妥、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小班化教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改进教材编写核准和教材审定工作,加强对教材选用和地方教材开发的监督指导工作,建立教材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体系,强化教育质量的过程管理,借鉴基础教育学生成绩和能力的国际测评体系经验,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促进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的改变。推进中小学外语教学改革实验,提高中小学生外语应用能力。

  (八)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

  加快建立以素质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以学生为本位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科之间联合,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试点。促进高校、科研单位和生产第一线之间联合,建立一批研究生“产学研”培养基地。积极探索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多种模式。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支持高校探索建立以学分制为基础的教学制度和弹性学习制度。推进高校之间课程认可、学分互认、学科专业共建和教育资源共享,实行学分积累、学分转迁。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加强高等教育教学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增强实践教学,增强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上的应用。健全高等教育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建立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强化质量责任;建立高校教育教学的社会监督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高校质量信息;完善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组建北京市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的专业评估。拓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探索各类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招生考试制度。

  (九)高等学校知识创新和科技服务工程

  以项目共建、学科共建为主要形式,继续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从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出发,重点建设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10个左右的学科群、50个左右的重点学科和100个左右特色学科,进一步突出学科方向和特色,汇集学术队伍,构建学科发展平台,在科学研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从2005年开始,全面实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首席专家负责制,建设一批优秀学术创新队伍。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向对学科专业调整的政策导向作用,通过重点投入、定期发布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信息、公布毕业生就业率、招生计划倾斜、放宽学生转学和转专业的限制等政策措施,引导高等学校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市场需求,及时、主动、灵活调整学校专业设置,重点培养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急需的紧缺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加大源头创新力度。制定高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高校参加“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计划和“奥运行动计划”等重大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高校在关键领域解决我市重大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在我市民主法制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建设20个科技创新基地和15个大学科技园。落实鼓励高校知识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

  大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发展。设立高校专利工作专项资金,资助专利申请、保护和推广转化。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创办经济实体、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推动高校融入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高校科技企业发展,大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十)奥运教育服务工程

  广泛深入地传播奥运理念,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争当“奥运使者”活动,引导学生了解奥运、参与奥运、热爱奥运和建设奥运;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弘扬奥运精神的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的文明素养,形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把奥林匹克精神与运动规则,与学校体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拉近奥运会与广大学生的距离,让学生人人参与体育活动,在体育活动中体验奥林匹克精神。

  全面支持奥运筹办活动,根据奥运对各类人才的迫切要求,加强对英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等语种人才及其他各类人才的培养,从2004年开始,在少数高中进行以应用外语专业为特点的定向培养试点,并与高职教育相衔接,逐年扩大招生规模;实施高校外语专业语种主辅修方案,落实小语种招生计划;组织全市各类学校参加2008年奥运筹办活动,充分发挥高校在竞技和运动医学的研究优势,形成一批包括检测、信息等方面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

  积极参与奥运举办活动,针对奥运“开幕式”、“闭幕式”等大型活动,以及其它日常组织服务活动的具体需要,承担或参与相关专题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培训学生和其他志愿者。

  四、政策保障和制度创新

  (一)深化举办体制改革,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原则,推进制度创新,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新格局。引导社会力量面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要,举办质量高、办学特色明显的民办教育机构,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扩大民办高校占高等教育的比例。加快办学体制改革,按照举办权与办学权分离的思路,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办学。支持公办高校与社会资本合作,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10所独立学院;积极推进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允许部分公办中小学利用品牌优势,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改造办学困难学校、利用闲置教育资源、在郊区举办分校等方式,进行按民办机制运行的改革试点。

  落实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充分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和办学自主权。各级政府要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当中,加强民办教育的规范与管理,基本形成学校依法自主自律办学、社会参与管理的学校治理机制,建立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民办教育质量。改进民办学校的外部监管体制,建立民办教育社会评价制度,初步形成全市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社会评价体系和监控机制。

  (二)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自主管理能力

  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

  深化学校用人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教师空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教师评价与考核办法。稳步推行聘用合同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逐步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职级制。按照加强宏观调控、纳入财政预算、规范发放标准、强化激励作用的原则,深化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加大财政投入,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待遇,争取用3年时间,逐步取消现行结构工资中学校自筹部分,将现行结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完善学校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加快安全隐患专项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基础设施、设备达到国家有关法规的强制标准。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学校食堂、饮水设施全部达标。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自护自救演练,培养师生现代安全观念、意识、态度和行为。加强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建设。将安全投入作为办学基本成本,学校安全经费要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深化和推进高等学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理顺关系,强化管理。提高办学设施的使用效益。

  (三)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行政领导干部聘任制、职级制,坚持和完善包括社会公开选拔形式在内的干部选任机制。加强教育发展的战略规划,把教育结构布局调整纳入北京城市新的总体规划之中,促进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之间的统筹、协调发展。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对全社会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

  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和服务能力。建立决策咨询论证制度,确保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实施教育重大改革与发展问题的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决策信息的收集反馈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公开公共教育信息,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积极发展专业化教育中介服务机构、教育行业组织等,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教育质量监督和办学秩序监管体系。

  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对区县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督导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公报、通报、表彰等制度。加强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评估认证机制,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信用监测和预警系统,逐步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包括社会评价在内的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教育“以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区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力度,明确乡镇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

  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理顺政府与学校、学校与社会和学校内部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学术建设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完善初中毕业会考制度,建立初中学生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继续深化中考高考制度改革,深化高考内容改革,进一步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稳步推进以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录取相结合的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多种形式扩大高校自主招生。建立人才预测和高校招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

  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加强教育科学研究,为推进教育创新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支持。

  (四)加大教育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建立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政府要承担起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在实现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稳步增长、确保“三个增长”的基础上,2008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4.5%,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调整和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分配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比例,初、中等教育的经费应保持在75%-80%。

  建立规范的基础教育转移支付制度。明确各级政府间的职责分工,强化区县、市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区县政府必须保证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正常经费投入,市级政府通过建立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或专项补助制度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增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

  市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投向农村,2004年到2008年,通过调整市本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教育费附加用于农村的比例、增加基本建设经费和农村科技经费、农民教育经费等方式,累计投入40亿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师资培训。

  落实和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多种措施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收费和划拨经费等方面做到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积极推进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入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促进教育投入主体多元化。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和盘活国有资产,重点加强教育基本建设。探索建立新的大学拨款机制。落实国家对从事教育培训服务的免税政策和鼓励社会对教育事业捐赠的政策,支持教育基金会的发展。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调整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设立风险金,解决好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问题,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度。

  坚持勤俭办教育原则,按照有关预算法规编制,执行教育财务预决算。加强财务审计和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建立区县财政教育预算在市级财政的备案制度、区县政府对基础教育投入的评估制度。专项资金实行综合预算,科学论证,绩效考评管理,重大项目实行第三方评审制度。

  (五)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依法治教,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加强地方教育法规的立法工作。完成《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若干规定》、《北京市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若干规定》、《北京市教育投入条例》、《北京市终身教育条例》、《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等地方法规的制定工作。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完善依法督政和依法督学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以督导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工作激励机制和公共管理监督机制,提高依法督政的实效。切实加强和完善各级人大和政府教育部门监督、检查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体制和机制,提高教育执法效率,将教育行政执法纳入文化综合执法工作体系,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义务教育责任的监督检查,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进一步完善教师申诉制度、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教育行政赔偿等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

  (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结构合理、高素质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把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在高等学校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逐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努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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