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省级政策法规 > 上海
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竞赛和考证工作的通知
2012-02-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字体大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中小学生竞赛和考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竞赛活动主办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38号)要求,坚决清理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低龄儿童的竞赛和考证,为学生们营造身心愉快的成长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竞赛和考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严禁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含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及员工)、中小学校和教师举办或参与组织、宣传无上海市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颁发竞赛许可证的任何区域性学科类竞赛活动。

相关内容>>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相关文件>>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推荐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检索  >>基础教育专栏

  (二)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以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科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收取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学科等级证书或复印件,不得要求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学科等级考证情况。若家长或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报名资料中,提供或填写有学科竞赛或学科等级证书及其情况的,一律退回。

  (三)严禁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社会培训、考证机构提供竞赛和考证活动的办学场所或考试场所。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上海市教委王月芬:开展学科核心素养实测研究,确保课标科学性
· 上海市教委为减负“下猛药” 奥数四大杯赛“缴械投降”
· 上海市教委发布“六个严禁” 约束教师收礼
· 上海市教委:“英语退出上海高考”报道不准确
· 上海:2011年中小学测评将接轨国际标准
· 上海:寒假免费向青少年学生开放30余个各类场馆
· 上海市教委:义教阶段班级规模应在40人以内
· 上海:一年级“零起点” 能否遏制“抢跑”
· 上海市教委要求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不准抢跑
· 上海设“海外名师项目”支持资助高校引进名师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