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发厅函[2014]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已正式启动。为指导各地做好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发展形势,充分认识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性阶段。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要求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贡献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向劳动力价值创造优势转变。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的目标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新时期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对“十三五”规划编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三五”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最为关键的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教育“十三五”规划,对于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做好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任务,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国家教育制度,完善现代教育体系,调整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全面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一)准确把握规划定位。“十三五”时期是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攻坚阶段。各地在编制“十三五”规划的过程中,要深入分析“十三五”期间全国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新阶段的新特征,抓住若干关键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确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规划发展与规划改革并重,深入总结近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本地区教育领域改革的经验,谋划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举措。要注重总结提炼和吸收基层的改革创新经验,加快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激发教育发展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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