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 综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的通知
2011-10-27    教育部

字体大小:

教高厅函[2011]5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动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我部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从2008年开始,我部连续三年主办“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创新论坛作为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给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搭建了一个进行学术交流训练的全国性平台,促进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交流,推进了创新文化建设。

  为深化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我部决定与科技部共同推进大学生创新能力训练,经认真研究,将“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调整为“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届数连续计算,并定于2011年10月22-23日在上海同济大学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全国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择优遴选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生做学术报告,交流学术论文。

  2.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展示:择优遴选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交流项目研究成果。

  3.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讨会。

  4.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教师论坛:研讨和交流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经验。

  5.高校大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课程建设工作研讨会:研讨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二、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10月22-23日(会期2天)。

  会议地点:同济大学。

  三、参会人员

  1.有关高校学生代表。

  入选“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的学术论文及参展项目的学生代表(每篇论文或参展项目学生代表限1人),主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的论文交流活动,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展示”,介绍参展项目和作品。

  2.已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高校教师代表。

  已经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120所高校可选派1位创新训练计划负责人或项目指导教师,主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教师论坛”。有论文或项目入选高校的创新训练计划负责人或项目指导教师,还要带队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和“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展示”。

  3.特邀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类课程主讲教师。

  由高校推荐、我部特邀的开设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课程的主讲教师,主要参加“高校大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课程建设工作研讨会”。我部不单独印发邀请通知,请有关高校教务部门负责通知。

  4.中央部委(含教育部)所属高校1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主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讨会。

  5.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高教处1名负责人,主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讨会。

  6.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工作组成员,参加年会的各项活动。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教育部:以六中全会精神指导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 教育部启动机关干部基层调研蹲点活动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动物实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召开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 全国高校统战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杜玉波出席
· 教育部: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区别对待未成年学生
· 教育部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教育部要求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
· 教育部明年起试点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
· 教育部举行2023年年终总结会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