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情况
目前,全德职业教育的培训专业有38个,其中有10个是近年来最受欢迎的热门专业,即银行职员、机械安装工、建筑工、厨师、电工、文秘、汽车司机、理发师、护士及营业员。每年由职业培训毕业上岗者达60万人。全德有国家承认的职业院校和培训中心375个(1971年前606个,按照《联邦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调整后,现在数量减少了,但培训质量更好了)。全德每年为职业培训花费230亿马克,相当于国民经济中工资薪金数额3%。这笔费用基本上由企业负担。
同时,公共资金为职业学校筹资80亿马克。相当于每位受培训人员每年耗资18000马克。用于教育事业的费用全部由公费解决。
二、完善的职前教育与培训制度
在德国,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职业培训。企业都十分重视职前培训,一般大中型企业都有自己的培训中心,进行传授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场所。条件不具备的中小企业,就与附近的国家承认的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签订合同,委托进行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培训,而实际操作技能则仍在本企业进行实习。所学课程完全视实际工作需要设置,通常有基础理论知识课,如数学、英语,再加上专业理论知识课,如电工学、企业管理、而后是实际操作培训。此外,还针对所学专业,配备电脑和数据处理与选修课。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十分突出所学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结合。每个青年人经过2一3年的职业培训后,还要经过严格的考核,重,点是所学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只有经过全面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被企业批准上岗。
在德国,即使是在职的职工需调整工作岗位(包括换岗或提职),也必须在换岗或提职前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三、普遍重视在职职工的知识更新培训
德国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和工厂(公司),都普遍重视在职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这当中包括领导人员自身和受过高等教育的企业管理、营销实务、科研开发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如汉堡菲利普医学中心明确规定:对在职职工,每年每人要脱产培训5天,其销售人员还要增加2天:在职职工接受新任务,则需提前培训40天。他们对培训的目的、任务和方向?是:职前培训为上岗打基础,在职(包括接受新任务)培训是为工作解决当务之急,任职后培训是为今后发展作预测。
德国统一前后,都十分重视职工培训工作。但统一前的民德(东德)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职业培训,统一培训,统一分配,即统包统配,没有风险:全德统一后,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即使经过职业培训合格后,也要面向市场,自找职业,这样就有压力,有风险,但可以提高培训质量。
目前,德国每年为在职职工培训投资100多亿马克,有500多万在职职工受到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培训。他们明文规定,每位在职职工在五年内需有200小时(平均每年40小时)的培训时间。对此,已在全德国500家职业培训优秀企业中形成制度,并已逐步成为在职职工的一项福利措施。企业有义务为自己的职工提供进修培训的机会。同时,德国企业对在职职工的进修培训内涵丰富,包括加强企业管理,随时掌握世界市场信息,善于谈判、长于推销的经销人员等培训,以便不断更新管理知识,及时掌握新产品知识和经销技能与手段;对于科技人员,则进行新产品研制、开发、设计等培训,使之随时掌握世界科技领域的新潮流,以及技术发展新趋势,便于及时设计出世界先进水平的新设备、新工艺和新产品。
四、着眼于未来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
当前,德国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业,都着眼于未来,十分重视对职工进行超前培训。据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等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德国企业每年用于职工超前培训费约300亿马克,这笔费用超过国家每年给全国高等院校教育的拨款数额。
由此可见,德国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和企业都十分重视培训未来掌握先进技能和管理手段的人才。就我们考察到的汉堡职业专科大学、柏林高级培训中心和各大企业来看,都已进行培训超前的跨世纪的高级管理人才。当今世界科技进步和企业管理的发展进程表明,像德国这样一个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都十分先进发达的工业强国,预期将以较快速度进入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时代。因此,对未来的培训工作占有较大的比重是理所当然的。
五、再培训贯穿在整个公务员管理体制中
德国政府明确规定,公务人员的录用、转任或晋升等,都需事先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一方面,公务人员进入政府机关前就受到系统的、严格的培训;另方面,进入机关后要不断接受再培训,因而这种培训贯穿于整个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以形成“培训??就职??再培训一一晋升”这样一个循环上升的机制。这一机制,能使公务员不断接受正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确保每个层次公务员队伍的优化与提高。
德国各层次公务员的培训任务,主要是由各行政管理院校承担。据介绍,目前德国有联邦行政管理学院、联邻高等行政管理专科学校和施佩那尔行政管理科学研究院等为全德公务人员提供职前,在职和晋升资格培训。
德国公务员的实习期限为:初等职的实习期为半导左右,中等职的实习期为2年左右,上等职的实习期为3年左右,高等职的实习期为2年以上。前三等职在实习期内称为实习公务员,高等职在实习期内称为候补职公务员。一般来说,培训期的结业考试就等于该等级的资格考试,通过了这种考试,便等于实习期满。
考试合格者,一般就可以被正式录用并在部门上岗任职。但对新录用的高等职公务员,则需经过国家级统一考试合格后才能正式宣布任职。对于行政管理部门科级以上的领导职务,一般耍由高等职公务员来担任。
德国政府十分注重在职公务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他们采取长期培训和短期轮训相结合的办法,使公务员在具体岗位上能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形势的发展,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地拓宽知识面和提高管理水平。由培训单位对公务员经常举办各种专题讲座和适应性短期培训班。同时,常年举办的培训班有:
行政管理组织、法律法规、信息技术、国际合作、人事管理和领导艺术等。
德国政府为了培训具有世界一流的公务人员,鼓励各培训单位立足国内、面向国外,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培训。让优秀公务员经过国内培训后送到经济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和荷兰等国家去深造:同时,与国外合作举办培训班,进行信息交流,以吸取当前世界上最新、最好、最先进的管理办法和经验,确保自己的现代管理水平永远处于全球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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