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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学校师资的培养
200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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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职业学校主要有三种类型的教师,即专业理论课教师、普通教育课教师、专业实践课教师。前两类教师都具有大学学历,后一类教师具有中学学历,通过一定的考试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普通教育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师一般是经过四年制完全制中学教育获得上大学资格的;也有一部分职业学校的理论课教师是中等教育结业以后,先经过“双元制”培训,再在职业完全中学获得上大学资格的。此后,在教师培养的第一阶段,他们接受正规的大学教育,学习四至五年后,要通过大学毕业时的工程师资格考试或国家第一次考试,即大学毕业时的学位考试。参加考试的种类取决于所学的专业内容,如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专业等须通过工程师资格考试,师范类的要通过国家考试。然后,是为期一年的企业实习(普通教育教师为二个月),进入教师培养的第二阶段。在此期间,他们应获得本专业范围内的实践知识和技能,了解企业的组织管理和设施并学习经济合理的工作方式。另外,他们还应熟悉他们未来学生的职业环境,了解企业里的特殊问题及社会条件。这种做法正是“双元制”所要求的理论和实际需求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一年的企业实习后,便开始了极为重要的教师预备实习期,实习期为两年,是在两个机构内同时进行的,即职业学校和教师进修学院。按规定,每人要选择两个今后要教的专业科目,根据这两个专业科目,选择一所能提供这方面专业培训的职业学校。在预备实习期的第一年中,新教师在富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上一些课,规定至少达到90课时。这一年结束时,校长根据教师教学的效果,决定是否让新教师独立上课。在第二年中,根据各个学校及科目的情况,新教师应每周独立上8至12节课。

  在预备实习期间,实习教师每周还有一天到教师进修学院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由于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复杂繁多,教学计划和学生情况的差别很大,教师进修学院的学习内容尽量兼顾到这些差别。在教师进修学院里,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把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及方法学和各个学科的知识融为一体,使新教师具有合格的职业学校教师的素质,包括:了解有关学科教学计划的内容;具备专业教学法及方法学等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工作方法;能够完成一堂课的教学计划制订、准备、组织和评价工作。

  新教师培训结束以前,须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和教书育人方面的能力;二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教学法以及学校法和公务员法等方面的知识。

  理论课教师要上两门课,选择的科目可以是两个不同专业的科目,也可以是一门专业科目及一门普通教育科目。

  专业实践课教师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两项:1.在“双元制”职业学校中给学生上专业理论课的实验课;2.在全日制学校上专业实践课。

  专业实践课教师的培养,主要是提高实践知识和技能水平,并学习教育学和专业教学法的知识。他们的培养主要是在小学和完全中学毕业后,经过三年或三年半的“双元制”职业培训,然后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继续学习。1.具有三至五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后,在一年制技术管理工人学校学习;2.具有至少两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后,在两年制的技术员学校学习。学习之后还应至少具有两年技术管理工人或技术员的工作经验。专业实践课教师培养的第二阶段在职业学校里进行。在那里,他们听课、试讲,逐步习独立授课,同时还在教师进修学院参加教学法、方法学以及教育学、学校法等方面的学习班,两年后须通过合格考试。

  现代技术和工艺,如微机、通讯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生产计划系统以及

  新材料技术的迅猛发展,要求职教教师不断提高和充实这方面的知识、技能。因此,教师特别是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实践课教师的继续教育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德国职业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机械和电气行业新规范、新专业知识、新技术;2.按照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更新的职业学校所有专业的教学计划;3.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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