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0月25日电(记者王松涛)执业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某些承担较大责任,关系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重要专业岗位实行的一项管理制度。这项制度在发达国家已实行了近百年,对保证执业人员素质、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建国后,我国曾在相关的专业领域实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如工程技术领域有工程师、技术员等资格:医药卫生领域有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等资格;教育领域有教授、副教授、讲师等资格;其它专业领域还有记者、编辑等资格。改革开放后,执业资格制度作为国际通行的管理制度在我国应运而生,1986年,我国颁布《注册会计师条例》,建立起第一项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1994年,我国开始制定各类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在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领域,积极稳妥、有步骤地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我国从的执业资格制度采取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证书、注册有效和政府监督管理的办法。凡具备相关专业规定学历、规定实践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报考。取得资格证书并经规定机构注册者,可以依法独立执业(证书由人事部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共同作印,一次注册一般3年有效)。
目前,我国已建立推行23项执业资格制度,它们是: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药(中药)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矿产储量评估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执业医师、商标登记代理、专利登记代理、企业登记代理等。截止到2000年底,约有312万人取得了各种执业资格,有15个专业开始了注册管理和持证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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