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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明年将出台新规定
20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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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消息:经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200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对药学(含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只参加《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990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00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单科考试为一次性考试,该项考试报名工作与2002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科目的规定时间一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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